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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生态伦理思想(一) |
作者:高志民 谭白 文章来源:人民政协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9/10 17:30:4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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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前179年-前104年),西汉的儒学大家,建立了天人感应的理论体系。天人感应理论是一套儒家政治学说,它充分吸取和继承了先秦天人合一之说,尤其是早期儒家借天地之象正刑正德的思想的结果,将天与人借由君王联系起来。其关于天地万物关系的系统性论述是较为完备的,对于推动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会必须是建立在天地大同的基础上的。董仲舒在讲求“民修徳而美好”的同时,还将自然的和谐作为评判社会整体是否和谐的标准,“毒虫不螫,猛兽不搏,抵虫不触,天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风雨时,嘉禾兴,凤凰、鹿麟游于郊。”从而描绘出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世界。 何谓本?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 ——《卷六·立元神第十九》 董仲舒的理想社会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而是天地人三者的和谐。在他看来:天地人,是万物的根本。上天生成万物,大地养成万物,人类成就万物。在董仲舒看来天地并非是超然的存在,它们共同和人类构成和谐社会的主体,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各自担任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于是董仲舒在《卷十三·人副天数第五十六》中说:“天德施,地德化,人德义。天气上,地气下,人气在其间。”他将人类的道德伦理推广到了天地之间,天地人各有其“德”,德不仅存在于人类之间,也存在于天地之间,人类的命运与天地构成的生态系统是密切相关的。 天之道,终而复始。 ——《卷十二·阴阳终始第四十八》 天之道,有伦、有经、有权。 ——《卷十二·阴阳终始第四十八》 上天的运行原则有次序,有固定的规律,也有变化,并且是周而复始始终运动着的。董仲舒认为万事万物自有其运行原则,主张人类应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观察并了解事物发展经过,总结事物运行的规律,这样就能充分了解世界,在指导人类行动的同时,使人类行动符合其他事物乃至整个生态系统的发展要求。这种对待事物的积极的态度是值得我们培养的,人类只有积极地探索世界、了解世界,才能在求得自身发展的同时,维护整个生态系统向更为和谐美好的方向发展。 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疢疾莫能为仁义,唯人独能为仁义。物疢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独能偶天地。 ——《卷六·立元神第十九》 董仲舒认为在天地的精华所生成的万物之中,没有比人类更高贵的,因为唯独人能施行仁义,也唯独人能与天地为偶。这样人类就应当超然万物之上,代表万物与天地共施仁义。这里突出了天人关系中人的主体地位,意在赋予人类对于自然界的责任感,强化人类的超物意识,与天地共施仁义。我们一直强调人类对于其他万物的优越性,而这种优越性体现在的并不应该是人类对于其他万物的居高而下的态度,而应是对于整个生态系统和谐发展的最为卓越的贡献。 (高志民 谭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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