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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省建设之我 |
作者:邢化峰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14 12:33:0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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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经济和生态良性循环的生态省,实现自然资源充分合理地利用与保护,是各地实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有效途径之一,将一个省建成生态省,对我国在新世纪中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但生态省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作,要顺利、有效地推进生态省建设,笔者认为,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处理好几种关系。 首先要注意处理好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的关系。不能没有政府的规划、投入、管理、协调和规范,但也需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来运作,处理好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的关系。一方面要探索实行受益地区对保护地区的生态补偿制度,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努力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确保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逐年增加;另一方面,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引导民间和社会资本投资重点生态保护项目,充分利用我国经济与国际全面接轨的有利时机,围绕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环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技术与工艺、资源综合利用、清洁能源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全方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扶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产业化发展,支持对生态资产进行科学运作,使之能够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让政府、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从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中获得各自应有的经济回报。 其次要注意处理好科学规划与依靠科技进步的关系。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的具体规划,规划要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能为规划而规划,更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要突出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建立为生态省建设服务的科技支撑体系,尽快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机制,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培养生态省建设所需各级各类人才。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省内外、国内外专门人才,加快培养与引进发展绿色产业急需的科技创新人才和高层次管理人才。组织省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围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清洁生产和绿色产业等领域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科技攻关,研究开发新产业、新品种、新工艺和先进适用技术。 此外还要注意处理好生态省建设中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的关系。既要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作保证,也要有高度的生态文明作支撑。要加快制定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符合省情的生态省建设有关部门法规、规章和考核、监测标准体系,为生态省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也要加强生态文明道德建设,通过各种形式组织社会各界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可持续发展理论,提高公众对生态省建设的认识,使生态省的概念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环境、热爱自然的良好风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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