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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环境友好支撑和谐社会
作者:本报记者徐琦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29 13:12:3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和谐社会建设中,如何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怎样推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些专家,请他们以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主题进行了解读。

  倡导善待自然的理性态度

  “中央做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标志着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境界。”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社会学所助理研究员占少华说。

  占少华认为,人类生活的和谐有赖于人类社会同自然界的和谐。他说,长期以来,由于遵循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对自然界的过分索取已成为一种习惯。在人类以强势固守完全自我中心的情况下,大自然被严重透支了,以至于形成生态危机。显然,这样的发展态势是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在人们认识到,自然界除了具有物质资源意义,还以自身为价值尺度,为人类生活提供了自然美的精神价值尺度。

  清华大学科学技术与社会所副教授雷毅则表示,人类对自然界的认识是我们正确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人类更应从人文主义的角度去看待自然界。长期以来,人类视自己为自然界的主人,强调人的内在价值或内在目的,认为自然界应无条件地服从于人类,因而导致世界上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和生态危机。作为有理性、有思考能力的人来说,应该树立践行文明生存方式的高尚理念,提升精神需求,从人文方面重新审视和反思看待自然的态度。

  雷毅认为,大自然承载着许多价值,如生命支撑价值、经济价值、消遣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基因多样性价值、历史价值、文化象征价值等。在生态系统中,生产者、消费者和分解者都有客观存在的价值,生物因素和非生物因素是系统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大自然的价值确定了人对大自然的义务。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我们需倡导3种态度。一是倡导一种尊重自然、善待自然的伦理态度,学会尊重自然、善待自然,自觉充当维护自然稳定与和谐的调节者;二是倡导一种拜自然为师、循自然之道的理性态度,从自然界中学习我们的生存和发展之道;三是倡导一种保护自然、拯救自然的实践态度,在从自然中获取生存必需的资源的同时,不忘反哺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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