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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限批的意义
作者:曹家新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12 21:09:0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宣布,全国钢铁、电力、冶金等行业82个项目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涉及总投资1123亿元。国家环保总局将首次启动“区域限批”的行政惩罚手段,将对4个行政区域、4个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停批、限批,并建议监察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

  当前,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似乎成了一些地方两难的选择。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众人皆知,然而,在GDP、税收、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面前,它却显得弱不禁风。25年来,每一个“五年计划”的经济指标都能超额完成,唯独环保指标折扣不断。如今,国内非法开工建设和运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情况达到了一个高峰,严重扰乱了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给当地资源环境带来巨大压力。

  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的环境执法检查报告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盛华仁甚至以“有水皆污”、“逢雨必酸”等词汇描绘当今中国生态环境的“警世图”。究其原因,很多环保问题都归因于人为因素,特别是一些地方政府轻视环境保护,甚至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在以往环境案件处罚中,很少处罚责任人,也一度使公众产生环保“执法软”印象。但这次“环保风暴”透露出的两个信息或许能为人们增加信心,其一是,环保总局对所有的违规地方和行业的“限批”通告中,都明确表态“建议追究有关人员行政责任”;其二是,今后对有关地方和行业进行的“区域限批”,“环保总局已与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国家安监总局等七部委形成共识”。

  为了转变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我国单位GDP能耗2006年要降低4%左右,未来5年内要降低20%左右。如果不下猛药,加强宏观调控,要实现这一目标决非易事。2006年是“十一五”的第一年,但也是我国环境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全年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161起,平均每两天一起;环境投诉已达60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30%;国务院在2006年年初提出的能耗降低4%、污染物排放降低2%的目标也没有实现,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如果我们总是“事后发现”;总是“估计不足”;总是“加快整改”;总是“正在落实”。那么,若干年后,我们可能又总是付出更大的代价来兑付环保欠账……

  从表面看,“区域限批”似有“以偏概全”之嫌。实际上,这恰恰是督促地方政府或大型企业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降耗减排的重拳。“区域限批”政策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的监管措施,是这些法律法规的具体化。它真正刺到某些地方官员的疼处,有利于促使他们真正把环境保护当成一回事。过去20年,我国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但国内学者多年计算的平均结果显示,我国经济成长的GDP中,至少有18%是依靠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透支”获得的。事实上,我国资源环境问题的凸显,不是因为开发多了,而是开发粗了;不是现代产业多了,而是原始产业惰性大了;不是开发过头了,而是开发失当了;不是不该开发,而是不该乱开发。我们希望环保的这记重拳,能够对违规项目起到应有的遏制作用。一些地方和行业无视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违法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现象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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