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蚕食湿地何以猖獗?
作者:沧海  文章来源:哈尔滨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30 21:50:0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报载,呼兰河绥化段湿地被非法开垦,草原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制止,却被绥化市的数十名村民打伤。这种行为令人震惊,“蚕食”湿地实属不法行为,缘何如此猖獗?

  其一,利益的驱动使农民趋之若鹜。

  自从国家对农村承包土地“直补”政策出台,加之近两年粮食价格也呈现上扬趋势,促使农民种田积极性大大提高,一些出外务工人员纷纷回乡务农,土地的价格也因此而攀升,但是因为如今土地已成为农民手中的“摇钱树”、“聚宝盆”,致使人们将目光投向现有的几乎处于“三不管”地位的“湿地”与“草场”上。故而私开滥垦也就成了一种必然。

  其二,无法可依,“现管”也不如“县官”。

  由于农村的湿地、沼泽等草原分属于水务部门、滩涂办等多头管理,也许是因为“龙多靠、龙少涝”,抑或是因为“都说了算,又都说了不算”,于是,管理上便出了纰漏,给了善于投机者以中饱私囊的机会。

  其三,开垦者可能已经获得了湿地拥有权,方敢肆无忌惮地对待执法者。

  “我的地盘我作主”,这也许是开垦者最充分的理由。———“不让我们开地,我们怎么致富?”这也许是开垦者最真实的想法。

  其四,最让开垦者有恃无恐的是:迄今为止,《草原法》还没有明确规定破坏多少草原才属于刑事犯罪,所以遇到具体问题,管理部门不但找不到一个可行的法律依据,更拿不出一个强有力的措施对其进行应有的制裁,于是使这种目无法纪的行为愈演愈烈,使开垦湿地形成了“一窝蜂”现象,形成了一股势力,最终导致以暴抗法。

  面对如此猖獗的过激行为,我们除了震惊,必须认真思考事件的成因。我们有没有在思想上对群众进行应有的教育?我们有没有着眼于未来,让他们明白滥开滥垦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子孙后代的影响?我们有没有制订出切实有效的对策?群众出了问题责任应该在领导。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基层干部在注重经济发展的情况下,更要注重法制建设,教育农民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而有关部门也亟待修订和创建相关的法律规章,不能让一些人钻法律的空子,让明显的违法事件无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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