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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消费是环境保护的基础
作者:姜文来  文章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1 11:56:2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为了实现可持续消费,实现“环境友好型”科学消费,需要我们做的工作很多,目前我们应该重点工作是:

  (1) 大力提倡可持续消费,建立浓厚的可持续消费的社会氛围

  可持续消费是指一种既有利于社会,有利于提高生活质量,也是对生态环境破坏、对自然资源浪费最小的利己、利他、利后代的消费方式。建立可持续消费的荣辱观,可持续消费光荣,不可持续消费可耻。由于消费者的意愿受到大众传媒舆论宣传影响较大,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可持续消费。可持续消费要从娃娃抓起,注重教育引导青少年,在学校教育中有步骤地增加可持续消费相关内容。

  (2) 建立可持续的消费机制

  可持续消费机制是实现可持续消费的润滑剂,也是可持续消费的保障。可持续消费机制是一系列有关可持续消费制度的总和,它至少包括控制、市场、生产、奖惩、宣传和教育机制。控制机制是可持续消费机制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控制机制对可持续消费起到调控的作用。消费是在市场中进行的,市场机制既可对可持续消费起到促进作用,也可抑制作用,通过市场机制影响可持续消费,如通过市场准入制度,对那些影响环境的产品禁止进入市场,他是从一个角度来保障可持续消费。生产和消费是相互联系的一个统一体,消费促进生产,生产满足消费,通过清洁生产方式生产绿色产品,是对可持续消费的最大支撑。奖惩机制是对可持续消费的物质或精神刺激,通过不同的方式鼓励、表扬可持续消费者,对于不可持续消费方式给予适当的惩罚。教育和宣传机制从意识和知识等层次深化可持续消费,使可持续消费成为消费者自觉的行动。

  (3)建立可持续消费法律体系同时,政府加大可持续消费推进力度

  将可持续消费纳入法律的轨道,将其作为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加以推广和实施。法律是可持续消费的保障,具有强制性。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可持续消费的法律,只是在一些相关法律中有所涉及。2003年我国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明确提出政府采购要有利于环境保护(第九条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财政部联合颁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并于2007年1月实施,是相关法律的具体化,有可操作性。除此之外,国家环保总局在国家ISO14000示范区建设(ISO14000国家示范区是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符合国际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的区域,ISO14000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继ISO9000之后推出的第二个管理系列标准)中明确提出“区域各相关组织建立绿色消费、绿色采购制度”;北京2008奥运会行动规划中明确提倡“在奥运设施建设中,广泛使用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北京奥组委还对每一类采购产品均规定了产品的环境要求,优先选购获得环境标志的产品,逐步将绿色奥运变成行动。我国需要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关的法律,在必要的情况下,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可持续消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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