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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三个到位”加强环境影响评价
作者:潘文良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生态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2 14:36:37  文章录入:pwl226  责任编辑:ahaoxie

  环境影响评价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首要条件。因此,各级各部门在发展的同时,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切实加强环境保护,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规划及建设项目实施的“前置条件”,经济建设与环保同步发展的“助推器”。然而,要搞好环境影响评价,则须做到“宣传、落实、执行”三个到位。

   一是宣传到位。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宣传,全面提升各级干部群众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认识能力、理解能力,争取各方支持,成为各方自觉行动;要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各级人大应将此列入执法检查的内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并听取政府的汇报,作出具体的评议;强化公众参与,要对项目建设进行“听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并尊重群众意愿;及时向社会公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让项目建设置于群众及舆论监督之下,确保项目环评不遗漏。

  二是落实到位。第一要全面提升环评质量。要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管理,提高环评机构的“准入门槛”,严格环评机构的“资质审查”,凡不够“资质”要求,不具备评价能力,一律不发给环评“资质证书”。省(市)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环评机构的“资质审查”,制定出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形成制度,根据资质等级,定期进行评审,不搞“终身制”,该升级的要升级,该降级的要降级,该取缔的要取缔。同时,要对环评机构编制的《项目环评报告书(表)》进行评比,向社会予以公开,对质量高的要通报,对评价质量较差的要暴光,特差的要取缔其该项目的环评资格。第二要严格环评审批。规划环评、项目环评,都必须按要求,根据其规模和布局,组成相应的专家组,对《项目环评书(表)》进行评审、论证,一方面听取专家意见,另一方面结合群众意见,再综合平衡,分级审批。对能耗高、污染重、治理难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要建立和完善《区域限批制度》,写进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必须予以严格坚持。要明确责任,实行“项目审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减少行政干预,对不符合环评要求的规划或建设项目决不让其过关。同时,要加强部门联动,环保、工商、规划、城建、国土等部门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要将环保作为项目审批、办证的“前置条件”,确保落到实处。

  三是执行到位。规划或建设项目环评通过审批后,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对环评执行情况的监督。首先要确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到位,要从项目建设的一开始就介入监督,必须要求治理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入使用;其次是要监督到位,各项环保措施的全面落实,不得打任何折扣,要切实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再就是要处罚到位,对那些该环评而未环评的建设项目及其它环评方面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坚决的严厉的处罚,决不能手软。

  总之,《环评法》执行到位、落实到位、宣传到位,就一定能够推动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发展。

  (重庆市潼南县环保局    潘文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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