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中国领导臭氧层保护全面淘汰有害物质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俄新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4 22:32:5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俄新网 莫斯科7月2日电 据大公网报道,从7月1日起,中国停止除必要用途之外的全氯氟烃(CFCs)和哈龙的生产和进口,提前两年半完成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所规定的目标。

  据新华社报道,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世界银行和江苏省政府1日在江苏省常熟市召开了中国全面淘汰全氯氟烃(CFCs)和哈龙总结大会。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说,作为发展中国家中消耗臭氧层物质最大的生产和消费国,到今年7月,中国成功淘汰了约10万吨CFCs生产和消费,淘汰了约8万吨哈龙生产和消费;与CFCs和哈龙相关的8个行业发布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生产和使用禁令。

  张力军认为,中国取得的成绩,具体有六方面的经验:一是蒙特利尔议定书较好地体现了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二是中国政府制定了一个完整的实施方案《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三是采取了分行业淘汰的多边基金项目实施方式;四是淘汰活动和产业发展相结合;五是部门间良好的协调合作;六是国际社会提供的大量支持。

  世界银行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可持续发展局副局长罗美妲表示,中国是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的最大生产国和销售国,但为了保护全球臭氧层,中国政府作出了英明的决定,特别是在推动CFCs和哈龙的淘汰工作中,不断进行技术创新,积极与国际社会合作,不仅提前完成了履约任务而且在具体执行中节约了环境资源,展示了中国在实施蒙特利尔议定书方面的领导作用。

  全氯氟烃(CFCs)和哈龙是严重消耗臭氧层的物质。1987年9月16日,24个国家签订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承诺按照规定的时间表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中国于1991年加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并在国家环保局设立了履约管理办公室。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