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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回顾与展望
作者:石定寰  文章来源:《科学新闻》2007年10月第1期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0 15:26:2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理事长 石定寰

    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是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发展的基本动力
 
    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保障。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人类文明的每一次重大进步都伴随着能源的改进和更替,尤其是以煤炭为燃料的蒸汽机问世以来,能源技术的进步极大地推进了世界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过去100多年里,拥有世界15%人口的发达国家消耗了地球上大量的自然资源,特别是能源资源,实现了工业化。上世纪70年代以后,一些发展中国家也陆续步入工业化阶段,成为后期的发达国家,能源消费的快速增长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自从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来,能源安全问题始终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石油和其它化石能源的日趋枯竭和全球对于温室气体排放引起的气候变化问题的关注,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正在成为世界能源发展的主旋律。
 
    正是世界各国对能源供应安全的担忧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推动了世界范围内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的迅速发展。进入21世纪,石油价格从起伏不定到居高不下、国际社会对气候变化问题的认识开始趋于一致,世界许多国家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缓解能源供应矛盾、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可再生能源在世界范围内得到迅速发展,一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市场应用和产业,如光伏发电、风电等年增长速度都在20%以上,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实现能源多样化、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替代能源,尤其是近两年来,随着国际石油价格大幅波动以及《京都议定书》的生效,可再生能源发展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广泛关注,成为国际能源领域的热点。到2006年底,全球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突破了2亿千瓦,其中小水电约8000万千瓦、风电7500万千瓦、生物质发电约5000万千瓦、地热发电1000万千瓦,以及太阳能发电700多万千瓦。世界风电2006年当年装机容量接近l500万千瓦,成为继火电和水电之后的第三大主要新增发电电源,太阳能光伏发电年均增长速度超过了60%,生产能力接近200万千瓦;生物液体燃料年产量约3500万吨,其中燃料乙醇的年生产量已经超过了3000万吨,在石油替代方面开始显现作用。
 
    中国的可再生能源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
 
    可再生能源是中国重要的能源资源,在满足能源需求、改善能源结构、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长期以来,我国政府重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水电得到蓬勃发展,80年代以后,风电、太阳能、现代生物质能等技术研发应用和产业也在政府的支持下稳步发展,小水电、太阳能热水器、农村沼气、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已经走在世界的前列。进入新世纪以来,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并实施以来,我国进入了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时期,水电建设大中小型并举,开发建设速度显著加快;通过采取特许权招标等措施,积极推进风电规模化发展;以送电到乡和解决无电人口生活用电为契机,发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小型风电,推动分散式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的发展;围绕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和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发展农村户用沼气;通过市场推动,大力推广普及太阳能热水器;以技术研发和试点示范为先导,积极推动了生物质能发电和生物液体燃料开发利用。到2006年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总计为2亿吨标准煤(不包括传统方式利用的生物质能),约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8%,比2005年上升了0.5个百分点,其中水电为l.5亿吨标准煤,太阳能、风电、现代技术生物质能利用等相当于5000万吨标准煤,为201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占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10%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可再生能源的战略地位将日益突出
 
    根据可再生能源资源状况和技术发展潜力,在未来能源供应构成中可以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当前全球气候变暖和能源供应安全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重大战略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持续增长,能源资源环境已成为影响未来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在这一新形势下,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不仅是世界能源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中国能源战略的必然选择。在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家行动方案中,以及实现节能减排的工作方案中,都已把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列为一项重大举措。前不久,我国公布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到能源总消费的15%的目标。其中,水装机容量要达到3亿千瓦(其中小水电7500万千瓦),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生物质能总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沼气年利用量达到440亿立方米,生物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年利用量达到1200万吨,太阳能发电总容量要达到180万千瓦,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3亿平方米,再加上海洋能、地热能等,届时全国可再生能源利用量将相当于6亿吨标准煤。这将有利于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和保障能源供应安全,对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保护环境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未来30到50年内随着能源需求的增加,风力资源在我国能源供应,特别是电力供应中的战略地位将日益突出,到2050年形成3到5亿千瓦的能力是可能的;预计到2020至2030年,我国小水电资源将基本开发完毕,届时可以形成1亿千瓦的装机水平,在当时的电力装机中占据10%左右;太阳能发电将在2020年之后得到大规模的发展,预计2050年我国将有10%的发电装机来自于太阳能发电,达到2-3亿千瓦;太阳能热水器可以达到15亿平方米保有量;生物质能源,不论是作为沼气利用、发电,还是液体燃料替代的利用方式,在能源供应中,特别是在农村能源和交通运输能源供应中将会占有重要地位。届时,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总量中,将会达到30%或更高水平,为保障能源安全和减排温室气体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将与世界各国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为了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步伐,中国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提高全社会的认识。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都要认真执行《可再生能源法》,制定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将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考核指标。要加强全社会的科普教育,提高广大公众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建立新的能源消费观念。
 
    二是,建立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和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原则,通过优惠的价格政策和强制性的市场份额政策,以及加大政府投资及资本市场投融资,实施政府特许权、政府采购等措施,培育持续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场,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三是,改善市场环境条件。国家电网企业和石油销售企业要依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承担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和生物液体燃料的义务。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可再生能源电力并网和生物液体燃料进入石油销售系统的运行管理规定。有关部门还要抓紧制定可再生能源应用于建筑节能的相关技术标准、工程规范和建设管理规定。
 
    四是,制定电价和费用分担政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的技术特点和不同地区的情况,按照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上网电价,并根据技术发展水平适时调整。电网企业因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高于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所发生的费用,将附加在销售电价中由全社会分摊。
 
    五是,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中央和各级地方财政根据《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设立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国家运用税收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展予以支持,对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和设备制造等给予适当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六是,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国家各类科技发展规划要大力支持产学研合作,开展可再生能源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整合现有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资源,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制环境,鼓励创新,加快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力争到2020年建立起完善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和产业体系,形成以自有知识产权为主的可再生能源装备研发与制造能力,满足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的需要。
 
    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全球保障能源安全、缓解气候变化的根本措施,仅仅依靠一个或者少数几个国家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它需要全世界各国的通力合作。多年来,我国已和世界许多国家及国际组织,在能源环境领域特别是可再生能源领域,开展了卓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了我国可再生能源技术水平的提高和产业的发展。在本次大会上,我呼吁建立世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伙伴计划和发展资金体系,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和市场;在关键技术上开展合作研究,进一步消除由于知识产权保护给可再生能源的市场渗透形成的巨大障碍,进一步降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成本,共同为实现人类大规模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的伟大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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