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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
作者:潘文良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0/15 13:47:0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重庆市潼南县环境保护局 潘文良

本期提示:
  要实现科学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必须用世界眼光来谋发展、思发展、抓发展,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坚持走科学发展之路,合理规划经济布局,有序开发、利用和节约自然资源;全面推行绿色GDP核算;正确处理人口、环境与资源的关系;全面推进小康环保行动,统筹城乡环境保护。

  人类的更好生存,必须通过发展,即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因为只有不断地发展,人类才能不断地进步,才能实现更好的生存。不过,这种发展必须是科学的、可持续的。如果只片面地强调发展,不注重资源和环境的保护,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势必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进而严重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与自然就无法和谐相处。

  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已经把发展作为富民强国的重大战略、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国上下形成了思发展、谋发展、抓发展的良好氛围,不仅解决了10多亿人口的温饱问题,而且正在向小康社会迈进。与此同时,发展的大好形势并没有让中国的高层决策者盲目乐观,他们清醒地看到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利因素,特别注意到那种高污染、高消耗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已经阻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致使资源短缺、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破坏突出,人与自然的和谐出现了问题。对此,中国本着对世界环境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和履行国际《环境保护公约》,主动承担相应的义务。同时,把环境保护提升到关乎民生的重要地位,摆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位置,保护环境和生态,促进环保与经济同步发展。

  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官员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往往见商就招、见资就引,造成了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现象。这种发展显然是不科学的。官员可能因有政绩在短期内调走高升;企业负责人可以在环境更好的地方买房定居,不被其自身造成的污染所伤害;长期工作、生活在那里的普通干部和广大老百姓却要深受其害。政绩观的扭曲,必然导致一些官员思想的扭曲以及公权的缺损和政府管理的软弱。这种抛弃科学的发展,置人口、环境、资源于不顾,违背客观规律,往往造成环境被严重污染,污染物总量难以控制,环境质量不易得到改善,使人与自然之间矛盾突出,难以和谐共存,形成发展的恶性循环。

  就中国的现实情况而言,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要实现科学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笔者有以下建议。一是要站在经济全球化、世界多极化的高度,用世界眼光来谋发展、思发展、抓发展,积极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二是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坚持走科学发展之路,全面统筹经济结构,合理规划经济布局,下决心淘汰工艺落后、污染重、能耗高的项目,有序开发、利用和节约自然资源;三是要强化科学发展的措施,全面推行绿色GDP核算。建立和完善政绩考核机制,做到科学、公正考核。对那种违背科学发展观,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图一时政绩和短期利益的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形成长效的科学考核机制;四是要正确处理人口、环境与资源的关系。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着力保护环境和资源,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建设项目审批,继续推行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制度,坚决控制新污染;五是要全面推进小康环保行动,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着力统筹城乡环境保护,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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