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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排污费标准推进污染减排
作者:潘文良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5 15:21:41  文章录入:pwl226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期提示:
  要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综合性手段,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全力推进污染减排。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促使企业治理污染;加强排污企业现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严格排污申报,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08年经济工作八大主要任务,其中之一就是节能减排。会议要求“加大攻坚力度,确保节能减排取得重大进展”。
  就污染减排而言,企业是主体,企业的作用至关重要。然而,排污费的征收恰恰是针对企业排放污染物的量而开征的。现行排污费的征收,在一些地方往往因为标准低、收费力度不大等问题,致使企业宁可缴纳点排污费也不愿投资上污染治理设施,有的即便上了治污设施也不愿使其正常运行,其结果是污染没有被削减,反而助长了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
  有鉴于此,笔者以为必须把污染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综合性手段,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全力推进。
  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促使企业治理污染。国家要在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基础上,提高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污费的征收标准,让排污企业感到缴纳排污费与上治污设施的投入一样、成本一样、压力一样,甚至感觉到缴纳排污费比治理污染投资的压力更大,最终形成“投资治理污染更划算的科学理念”,并积极、主动付诸行动。
  加强排污企业现场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排污企业上了治污设施,但设施运转涉及到运行费用,个别排污企业为节省这笔费用,往往不启动治污设施,使治污设施成了摆设,造成污染物直接排放,没有达到减排的目的。对此,环境监察部门要加强现场监管的力度,定期或不定期深入排污企业,一方面检查设施运转情况,另一方面查看设施运行记录、生产调度记录和水电消耗记录等,以此推断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凡发现治污设施运转不正常的现象,不但要向违法企业征收排污费,而且要给予罚款处罚,从而确保治污设施与企业生产设施运转同步。对重点排污企业要规范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仪,做到对其排污行为24小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严格排污申报,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推进实施污染减排。要通过排放污染物申报、发放排污许可证(临时许可证)等制度的落实,严格核定排污费,做到依法、全面、足额征收,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随意减免排污费,让排污企业感受到来自于缴纳排污费这种高额成本的压力,以此推动治污减排。
  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要依照“按日累加处罚规定”,取其上限罚款处罚,并实行责任追究,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使污染行为得到遏制。
  污染减排任务艰巨,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估、监测等体系。同时,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要有打好污染减排攻坚战、持久战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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