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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生态省”建设的几个问题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自然保护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8/7 15:14:00 文章录入:anny 责任编辑:ann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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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论衡 与一般生态示范区相比,生态省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和更广泛的建设内容要求。生态省建设的基本目的,是在恢复与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与合理利用全省自然资源的前提下,协调好经济发展进程中生态与经济的时空关系;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发展高新技术促进整体传统产业升级,努力提高全省经济的总体竞争力;分类、分步地实施各项经济与生态工程建设,并通过生态环境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各省特有的生态产业与合理的经济结构,逐步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自1999年海南省被国家首次正式批准为“生态省”建设试点以来,目前正式由国家批准的“生态省”建设试点已包括吉林、黑龙江和海南等几个省,还有若干省份正在考虑生态省的建设。因此,“生态省”的建设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些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最终目标和延伸。但由于作为一个省级行政区,生态省的建设就其实质的内容来说,它并非是一般“生态示范区”的简单放大,它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和更为复杂的理论与方法,它的建设难度更大、周期更长。 生态省的内涵、标准及建设的意义 什么是生态省?按目前研究水平,所谓“生态省”,就是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实现了协调发展、各个领域达到了当代可持续发展目标要求的省份。它的主要标志是:生态环境良好并且不断趋向更高水平的平衡,自然资源得到合理的保护和利用;以生态或绿色经济为特色的经济高度发展,结构合理、总体竞争力强;现代生态文化形成并得到发展,民主与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程度高;城市和乡村环境优美,人民生活水平全面进入富裕阶段,环境污染得到根本控制和基本消除。 目前,国家还尚未建立完整的生态省建设指标与标准,但就其实质来说,生态省建设的基本标准(或称形象目标)可作如下内涵式的表达: *全省生态、经济和社会复合系统协调发展,系统结构合理、组分健全、功能完善,全系统表现属性(生产力、稳定性、持续性和公正性)具有良好状态,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绿色或生态产业为主体的新经济体系基本形成; *全省生态环境良好并且不断地趋向更高水平的平衡,全省自然资源得到合理利用与保护,可更新资源、特别是优良的“生态资产”不断增值,环境污染基本消除,各类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有关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城镇基本达到“环保模范城”标准、农村基本达到“生态示范区”的要求; *经济系统高效运转,生产和流通渠道畅通,区域经济呈现出“异构性”,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经济结构合理,技术及管理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不断增长,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总体经济竞争力较强。全省形成了以绿色或生态产业为特色的、以“生态型工业”为主导的经济格局。高效益、广就业、可持续的“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模式基本形成; *全省物质生产、科学技术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发展,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国民收入以及人均收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省人口实现了从高平衡到低平衡的转化,人口素质和社会总体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现代化的生态文明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的价值观念,人民生活质量、人居环境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生态省建设是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新事物,正由于此,我们目前还不必更加严谨地去确定其内涵和概念,而更应当把它看作是一个过程、一个实现省级行政区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生态省是“生态示范区”建设、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试验区”的延伸与扩展,但它的建设具有更深远的意义。生态省的建设可更好地体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更能全面地实现省级行政区的生态、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更能落实中央提出的“发挥后发优势,推进和实现国民经济的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生态省”建设的基础 生态省的建设目前应当说已具备了一定的基础。 首先,近10年来在全国先后建设了百余个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生态示范区”,这些生态示范区大多是以农村、农业为主进行的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示范区建设。有的省份(如吉林省)已批准建设了包括国家级、省级近20个生态示范区网络。生态示范区的建设与发展可以说为生态省的建设提供了农村和农业领域的基础。 其次,国家环保总局推行的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的活动,是从城市的范畴进行城镇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建设,它从多方面要求城市的发展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并实现城市的生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这就为建设生态省提供了城镇领域的建设基础。 第三,近年来许多省市通过深层次的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和“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不仅有力地推进了传统产业的升级和工业化的进程,同时也对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起到了示范作用。所谓“生态工业”,系指按生态学的原理,把传统的单一资源型产业通过“能量转化”、“物质交换”等原理,使传统工业的各种“废物”成为另类工业部门的原料或能源,使原有工业的污染“末端治理”转化为全程控制,达到无污染或污染物排放最小化。这种产业发展的更新与变化,为生态省的建设提供了可持续经济发展的基础。 因此,从这3个方面,我们可以说,目前在部分省份进行生态省的建设试点是可行的、也是具有一定的基础的。 “生态省”建设的指标体系 生态省评价指标体系可建立由三级指标构成的评价指标体系,以评价生态省各方面的建设进展与生态省发展状态。一级指标可包括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等;二级指标可包括经济水平、生产效率、资源利用效益、人口、生活质量、社会公平性、生态环境、生态资产、消费行为、生态意识、科技支撑能力、法规政策体制等;三级指标是整个评价体系的基础,指标的构成反映了生态省建设的主要方面。考虑到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海南、吉林、黑龙江几省的实践,这里提出一个初步的建议(由于全国不同地区生态、经济差异很大,具体到各省可适当增减)。具体评价指标如下: 人均GDP、第三产业比例、人均财政收入、绿色产业比重、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社会劳动生产率、农业气候潜力发挥率、国土产出效益、能源利用效益、用水效益、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人口比例、成人受高等教育比例、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恩格尔系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人均纯收入、人均期望寿命、城镇登记失业率、基尼系数、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水环境质量、城镇空气环境质量、耕层土壤有机质含量、水土流失率、农业化肥施用强度、矿山土地复垦率、城镇固体废物处理率、城镇人均住房面积、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城镇人均公共绿地、城镇清洁能源使用率、农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人均自然资源占有量、农用薄膜回收利用率、环保投资占GDP的比例、规模企业通过ISO14000认证率、科技投入占GDP的比例、科技进步对GDP增长贡献率、每万人科技人员数、重大决策的环境保护评估率、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处理率等。 由于不同省份的自然和社会经济背景有很大差别,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中,还可参考以下的选择性指标加以增减:如绿色GDP年增长率、工业化系数、第三产业化系数、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农业土地产出率、义务教育普及率、千人拥有医生数、城镇失业保险覆盖率、森林覆盖率、绿色覆盖率、土地荒漠化速率、地下水超采率、草原超载率、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环保模范城镇达标率、达到国家生态示范区标准的县(市)比例等。 根据上述“生态省”的评价指标体系,我们可以看出,“生态省”的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和艰巨的任务。利用这些指标,我们可以确定出“生态省”建设的定量标准,也可以通过相对标准评价与考核某一“生态省”建设试点的状态、水平与能力等。无论是否设计生态省建设的绝对或相对标准,“生态省”建设最终要求应达到本文前述的“生态省”建设的基本标准,即实现了生态、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了可持续发展的基本目标要求。特别应当指出的是,“生态省”建设首先是政府行为,并应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的前提下,需要经过几十年或更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的工作。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国家有关部门和要求进行“生态省”建设试点的省份,都应以积极、科学和严肃的态度对待“生态省”的建设,不能形成一哄而起的局面,首先应当把已有的试点省份工作搞好,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广。 推进“生态省”建设的步骤与措施 正由于生态省建设是一项涵盖生态、经济、社会等多领域复合系统的区域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建设,在实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不同时期建设任务的过程中,就应在各个方面采取不同的步骤和措施。 首先,示范省份应在充分进行全省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调查与分析的基础上,找出进行生态省建设的优势条件和不利因素;详细分析全省现有的生态环境、经济和资源基础,按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与任务,分步推进各项规划任务。如在经济体制改革和深层次调整的过程中,要逐步地建立起自己的生态或绿色产业,不断地建立和完善与本省资源与生态环境相适应的产业体系;在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建设中,可从三条战线推进生态省建设。如在农业与农村领域,可通过各类不同规模“生态示范区”的建设与扩大,一个地区一个地区的推进,以实现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所规定的农业与农村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与任务;在城镇区域,可通过创建“环保模范城市”,逐步地实现全省城镇的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以实现生态省建设规划所规定的城镇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应当一个行业一个行业的推进产业发展的绿色化和可持续发展,特别是要重视如何通过结构性的调整,推行清洁生产工艺、建立示范性的“生态工业”示范区,实现工业的生态化,促进经济发展的“循环化”,以从根本上解决工业污染问题。 按生态省的基本内涵,严格地说,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生态省,其所有的城镇都应当成为“环保模范城镇”,所有的农村地区都应达到“生态示范区”的标准,所有的产业都应当实现“生态化”。当然,这并不是说生态省的建设是可望而不可即的。虽然生态省的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但目前有条件的省份可先行进行试点建设,但在建设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对策与措施。其主要的措施应包括行政上的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法制建设,依靠科技进步,建立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不断地扩大对外开放领域,发挥专家作用并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全民的生态文化素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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