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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走向规范化
作者:王永生  文章来源:资源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12 23:00:37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是近年来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连日来一些有关该项工作的报道引起了公众的大力关注。2月15日中国国土资源报报道,浙江省在全国率先编制矿山生态治理工程手册;2月16日法制晚报报道,我国首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强制性地方标准──北京市《固体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标准》在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我国矿山生态环境污染与破坏十分严重,矿山开采不当造成地表塌陷、矿山崩塌、滑坡、泥石流、水体污染、矿震等多种地质灾害,给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并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01年财政部批准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专项资金,由国土资源部负责组织落实国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从2001年至2006年,国土资源部共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742个,项目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总投入达40多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就达24.1亿元。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利国利民,得到了各级政府与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取得了良好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资金投入一年高过一年,而且增幅很大。矿山环境治理面积不断增多,仅2006年全国就恢复治理矿山环境面积44841公顷。第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全国31个省(区、市)的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评估工作已经完成,基本摸清了我国矿山环境的现状,查明了主要矿山环境问题及其危害。第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得到了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地方配套资金投入不断增长,2006年达到了创纪录的19.0 亿元。项目开展过程中,得到了矿山企业、当地群众的积极支持和热情参与。


    然而,由于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起步不久,项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与技术标准也正处于逐步建设与完善之中。项目运作目前还存在一些不够完善之处,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项目规划不规范。目前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普遍缺乏专门的项目规划材料,治理规划相关内容存在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之中。因而,项目规划呈各自为政状态,规划内容与质量千差万别,出现了区域划分不清楚、治理手段不规范、投资无参照标准等现象,给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监督等工作造成了不便。第二,项目工程设计不规范。主要表现在设计单位不符合资质要求、工程名称不统一、工程内容粗略、工程手段达不到技术要求等,急需研究制定符合专项项目工程特点的统一的工程设计规范。第三,项目预算标准亟待建立。目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预算标准的编制工作仍处于基础研究阶段。


    因此,尽快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有关的管理法规与技术标准是进一步完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的当务之急。2007年5月21日,国土资源部颁布《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技术要求》并自2007年9月1日起实施。该规范规定了矿山环境调查的工作流程,规范了矿山环境影响评估的内容、方法,明确了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的内容和要求。另外据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程及标准研究》项目以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设计、验收与预算标准,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运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提供基础支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有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法规与标准都将会陆续出台,此项工作亦将逐步走向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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