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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基本条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4/10 14:48:46  文章录入:anny  责任编辑:anny

2)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主要与下列因素有关:

  城市性质及经济水平

  如处理规模部分中所述,由于城市所在地域及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污水的水质亦不相同。例如沿海发达城市和南方城市用水量较大,污水浓度较低;北方城市特别是西部地区用水量较少,相对浓度较高;工业比重大的城市,由于工业废水排入下水道的浓度较高,致使城市污水浓度较高等。

  工业废水水质

  原则上工业废水必须经过厂内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后才可纳入城市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但由于目前我国对点源污染的管理体制和手段尚未健全,工业废水不经处理后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的现象屡有发生;因此在确定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时,必须充分考虑该因素的影响而留有余地。

  其它污染源

   除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污染源外,常常还有农牧业污染和城市垃圾卫生填埋场内渗滤液的纳入等因素。因此在确定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时,应对上述水量及水质进行综合平衡计算。

  排水体制

  当排水体制采用全部或部分截流式合流制时,应注意由于截流倍数、截流水量而造成的污水浓度的变化给进水水质确定带来的影响。

  (3)处理厂出水水质

   处理厂出水水质应根据排入受纳水体的环境功能要求,水体上下游用途及水体稀释和自净能力等,使出水口水质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标准。当排入封闭或半封闭水体(包括湖泊、水库、江河入海口)时,为防止富营养化发生,应注意控制出水中TNTP的浓度。

  我国北方地区一些河流常年没有补给水源,基本属排污河,排入该河流的污水处理厂处理水应执行的标准需与环保部门研究商定。

  由于目前水资源严重不足,各城市都在积极推广污水回用,如果二级处理后出水作为回用水输送至用户时,应根据用户对水质要求及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标准等制定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

  (4)污水、污泥资源化

  选择技术工艺方案时应同时考虑污水和污泥综合利用。污水作为水资源已逐步被排水领域业内人士所接受,污水回用势在必行。新建城市污水处理厂时,应将污水净化和污水回用一并考虑,根据回用水用户对水量和水质的需求,按照国家和地方回用水水质标准,进行包括回用水处理工艺在内的全流程工艺设计。

  同时,随着污水处理设施的完善污泥产量呈增加的趋势,特别是大型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已成沉重的包袱,因此污泥利用也逐渐受到重视。在达到稳定化无害化标准的前提下,优先考虑制肥,利用于农田或绿化,或可作建筑材料及能源利用。为此污泥利用也要进行用户需求和市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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