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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资源危机呈现严峻态势 |
作者:记者朱海燕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10/11 9:23:0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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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水资源十分短缺,污染严重,如不采取有力措施,将出现严重的水危机”,这是今天在重庆召开的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上透露的消息。 据了解,我国在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存在着水资源紧缺与用水效率低下的矛盾,水污染严重与污染治理滞后的矛盾,洪涝灾害频发与防洪标准偏低的矛盾,水体调节功能弱化与水环境不断恶化的矛盾。 有关人士透露,我国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37%。当前,我国预计用水量已经接近可利用水量的上限,110座城市缺水,城市工业每年经济损失2000亿元以上,影响城市4000万人口。 与此同时,全国75%的湖泊出现不同程度的恶化,大部分城市和地区存在一定程度的点状或面状污染,45.6%的城市水质较差,部分城市的饮用水安全受到威胁。我国大江大河现有防洪工程一般只能防御常遇洪水,403座城市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全国1/4的大中型水库、1/3的小型水库带病运行。 针对我国当前水资源面临的严峻形势,全国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毛如柏在座谈会上指出,我国在水资源保护领域存在法律不够完善、执法不严的问题。现行收缴的排污费与企业治理成本相比,显得过低,不足以刺激企业治理污染,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不正常现象。在环境保护方面,尚未充分发挥环境民事和刑事诉讼作用,执法手段单一,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缺乏环境责任追究制,重经济轻环保的现象普遍。 毛如柏认为,要根本遏制水资源恶化的趋势,必须加强水资源保护的执法力度。一是适当提高排污收费标准和罚款数额,扭转违法成本低的现象;二是完善环境民事公诉立法,依法追究环境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三是在修改有关法律时,应作出明确规定,对未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或履行不力的行政领导,应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引咎辞职或依法撤职,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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