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显示,1997年,我国城市空气质量仍处在较重的污染水平,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见图3-1缺)。二氧化硫年均值浓度在3~248微克/米3范围之间,全国年均值为66微克/米3。一半以上的北方城市和三分之一强的南方城市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60微克/米3)。北方城市年均值为72微克/米3;南方城市年均值为60微克/米3。以宜宾、贵阳、重庆为代表的西南高硫煤地区的城市和北方能源消耗量大的山西、山东、河北、辽宁、内蒙古及河南、陕西部分地区的城市二氧化硫污染较为严重。
氮氧化物年均值浓度在4~140微克/米3范围之间,全国年均值为45微克/米。北方城市年均值为49微克/米3;南方城市年均值为41微克/米3。34个城市超过国家二级标准(50微克/米3),占统计城市的36.2%。其中,广州、北京、上海三市氮氧化物污染严重,年均值浓度超过100微克/米3;济南、武汉、乌鲁木齐、郑州等城市污染也较重。
总悬浮颗粒物年均值浓度在32~741微克/米3范围之间,全国年均值为291微克/米3。超过国家二级标准(200微克/米3)的有67个城市,占城市总数的72%。北方城市年均值为381微克/米3;南方城市年均值为200微克/米3。从区域分布看,北京、天津、甘肃、新疆、陕西、山西的大部分地区及河南、吉林、青海、宁夏、内蒙古、山东、河北、辽宁的部分地区总悬浮颗粒物污染严重。 据世界银行研究报告表明,我国一些主要城市大气污染物浓度远远超过国际标准,在世界主要城市中名列前茅,位于世界污染最为严重的城市之列(见图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