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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深圳市环境状况公报
作者:深圳市环境保护…  文章来源:深圳特区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2 7:33:5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一、综述

  (一)环境质量概况

  2008年,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水平。空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主要饮用水源水质良好,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河流水质有所改善,但污染仍较严重,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劣于国家地表水Ⅴ类标准,近岸海域东部海水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一类标准,西部海域受到一定程度污染,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城市声环境处于轻度污染水平,辐射环境处于安全状态。

  (二)环境保护与建设

  2008年,我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环境统一监督管理,大力开展环境污染治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环保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市政府制定并印发《深圳生态文明建设行动纲领(2008-2010)》,我市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盐田区荣获“国家生态区”称号,福田区创建工作通过环境保护部组织的技术核查;进一步加大环保投资,以前所未有的投入力度开展水环境治理等项目建设,2008年全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2.8%;高质量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年度污染减排任务,在全省污染减排考核中名列前茅;完成《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并提请市人大审议;开展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环境影响评价,将环保要求充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成果;深入开展全市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执法力度保持全国前列,市环保部门获得全国“整治违法排污者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称号;发布了电镀、线路板等10个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技术指引,按时保质完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二、环境空气

  (一)环境空气质量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优)和二级标准(良)的天数共计364天,占全年的99.5%,比上年增加3天;超过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天,占全年的0.5%(见图1)。空气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见图2)。

  图1 2008年全市空气质量级别天数  198  2  166

  可吸入颗粒物  42.3%  二氧化硫  18.1%  二氧化氮  39.6%  图2 2008年全市三项空气污染物负荷系数

  二氧化硫年日平均浓度为0.016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7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日平均浓度为0.047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7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平均浓度为0.063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3项污染物年日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降水pH年平均值为4.79,比上年上升0.06,酸性有所减弱;酸雨频率为64.4%,比上年上升7.9个百分点。

  年平均降尘量为5.18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下降0.53吨/平方公里·月,达到广东省推荐标准。

  (二)措施与行动

  深入开展“蓝天行动”,重点对电力企业、机动车尾气和施工扬尘等进行综合整治。

  加大电力行业污染减排力度。积极推广清洁燃料,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全市关停小火电达76.5万千瓦,新建的前湾电厂、东部电厂均燃用天然气,福华德电厂、月亮湾电厂完成了“油改气”工程。2008年,我市地方机组使用现货天然气发电9.23亿千瓦时,从省网外购电上升12%。拆除宝昌电厂、钰湖电厂污染严重的吹灰工序,有效解决吹灰污染扰民问题。

  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全市有50家加油站(964条汽油加油枪)完成治理改造,54辆油罐车安装油气回收设备。开辟了3条清洁能源公交线路,50辆清洁能源汽车投入运营。新车上牌登记严格执行国Ⅲ标准,轻型汽油车上牌从1月1日起正式执行加装车载诊断系统(OBD)规定。开发建设黑烟车处罚系统,实现黑烟车信息的实时传输、动态跟踪、信息查询及反馈,建成黑烟车举报、检测、查处的全过程监控体系。全年路检机动车29669辆,查处超标车辆4516辆,超标率为15.22%,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为86.72%。7月1日,市政府正式发布《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环保车型推荐性目录》,我市成为国内继北京之后第二个发布国Ⅳ车型目录的城市。

  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全年共检查建筑施工、采石取土场等各类施工工地5472项次,责令268家扬尘污染单位进行整改和治理,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三、水环境

  (一)水环境质量

  水库:梅林水库、清林径水库、赤坳水库、松子坑水库、铜锣径水库、枫木浪水库和三洲田水库水质为优,达到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其它水库水质良好,达到Ⅲ类标准。与上年相比,所有水库水质变化不大。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87%。

  河流:部分河流上游河段水质较好,深圳河、龙岗河、坪山河上游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标准,盐田河主要水质指标达到Ⅳ类标准。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仍普遍受到污染,水质劣于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和生化需氧量。与上年相比,主要河流水质均有不同程度改善,其中龙岗河、新洲河、观澜河、茅洲河、大沙河、西乡河和深圳河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布吉河、坪山河和福田河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2.22%。

  近岸海域:东部海域整体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海水水质第一类标准;西部海域水质劣于第四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大肠菌群。与上年相比,水质变化不大,基本保持稳定。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8.57%。

  (二)措施与行动

  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龙华、固戍、沙井等3座污水处理厂的调试并投入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4万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5.03%。南山、西丽、横岭(二期)、光明、布吉等5座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建设按计划推进。葵涌、水头、福永、燕川、公明、埔地吓、鹅公岭、龙田、沙田、平湖(二期)、横岗(二期)、上洋(二期)12座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工程均已动工。全年新增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100多公里。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程建设,完成下坪、福永2座污泥处置工程建设,新增污泥处置能力780吨/日。

  进一步完善水库污染防御体系。开展了13座主要水库隔离管理工作,完成罗田水库、石岩水库等6座水库隔离工程建设,其他水库隔离工程全部动工建设。动工建设石岩水库环库截污工程,完成深圳水库流域大望村污水输送连通管道工程建设。开展“查违行动”、“雨季行动”和“重民生、保水缸”等专项行动,拆除乱搭建窝棚7.5万平方米,清理违章养殖59处,清理生猪16386头,建立了遏制违法养殖回潮的长效机制。

  继续加大河流综合整治力度。深圳河截污二期工程稳步推进,观澜河、西乡河、新洲河、布吉河、福田河、大沙河、深圳水库排洪河、凤塘河、葵涌河等多条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全面开工。

  四、声环境

  (一)声环境质量

  城市声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区域环境噪声处于轻度污染水平,部分路段道路交通噪声超标。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4分贝,比上年下降0.1分贝,达标率为88.0%,比上年上升5.8个百分点。其中特区内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6.5分贝,达标率为68.3%。

  城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2分贝,比上年下降0.2分贝,达标率为53.2%,比上年上升2.9个百分点。其中特区内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9.5分贝,达标率为50.5%。

  (二)措施与行动

  积极开展施工噪声专项整治。全年夜间检查施工、娱乐场所6816场次,对512宗建筑施工噪声扰民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实行夜间施工提前公告制度,严格夜间施工许可,停止了冲孔、钻孔夜间施工审批,依法发放建筑施工噪声许可证3235个,开展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收费工作。加快道路降噪工程建设,提前完成皇岗路道路修缮降噪工程,有效降低交通噪声污染。

  五、固体废物

  (一)固体废物处置状况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41.58万吨处置利用率为99.14%。其中收集处置工业危险废物33类,共33.84万吨,比上年增长6.65%,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100%;收集医疗废物6367.5吨,比上年增长4.39%,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率100%。

  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40.69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4.17%,其中焚烧垃圾179.00万吨,填埋垃圾235.99万吨。

  (二)措施与行动

  完成《深圳市危险废物防治规划(2007-2015)》编制工作。全面推广危险废物重点监控源转移联单电子化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年度综合评价制度,依照评价结果对经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建成143座垃圾转运站并投入使用。

  六、辐射环境状况

  (一)辐射环境质量

  全市环境地表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年有效剂量在0.50-0.83毫希沃特/年范围内,环境γ辐射累积剂量季度累积均值在0.189-0.267毫希沃特/季范围内,各监测点位气溶胶中氡浓度在3.08-6.51贝克/立方米范围内,均处于正常天然本底水平;全市各水库水中总α在0-0.046贝克/升范围内,总β值在0.054-0.293贝克/升范围内,均未超出标准限值;全市土壤监测点位放射性核素含量处于全国正常水平之内未见异常。全市涉源单位放射性污染源及周围地区的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气溶胶等放射性水平在天然涨落范围内。

  (二)措施与行动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年累计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186家,重点源检查覆盖率达100%。加强安全防护意识和专业技术培训,共举办三期辐射工作人员及安防负责人培训班,累计培训学员1078人。全市共收贮废旧放射源6枚,累计收贮放射性废物570公斤。开展可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试点工作,实现实时实地监控重点危险源。开展《深圳市变电站电磁环境管理技术指引》研究,为变电站选址设计与建设提供环保技术规范。

  七、自然生态保护

  (一)生态环境状况

  全年完成生态风景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5739公顷。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5%,自然保护区覆盖率13.66%,辖区内动植物数量和种类保持稳定,生物多样性得到保护。

  (二)措施与行动

  修订完善生态创建标准体系,出台深圳市生态街道评价标准、绿色社区考核标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标准。大力开展国家生态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深圳市生态街道、绿色社区和绿色景区五项创建活动。“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全面铺开,盐田区获得“国家生态区”称号,福田区通过环境保护部组织的技术核查,罗湖区生态区建设规划通过省级专家评审并由区人大颁布实施,南山区和宝安区生态区建设规划通过省级专家评审,龙岗区完成了创建自查评估。东部华侨城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市政府命名“世界之窗”等10家景区为首批“深圳市绿色景区”、19个街道为“深圳市生态街道”。绿色家园指导委员会命名106个社区为市“绿色社区”,创建数量创历年之最。福田保税区建成“深圳市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建工作取得显著进展。环境保护部授予我市“全国生态环境监察样板城市”称号,将我市列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

  八、环境管理

  (一)污染减排

  强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市政府与各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等15个责任单位签订2008年度污染减排责任书,出台《深圳市“十一五”期间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和《深圳市“十一五”污染减排考核方案》,对责任单位实施年度考核。进一步完善环境统计工作,加强污染物新增量和削减量核算,强化全市污染排放量的统计调度。组织修订了全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将总量指标分配到国控和省控污染源。完成了全市国控和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和联网。积极落实污染减排治理工程、结构调整、监督管理三大措施,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3.42万吨,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5.48万吨,两项考核指标排放量分别比上年下降9.4%和6.8%,顺利完成我市的年度污染减排任务。

  (二)环保考核

  继续开展党政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考核。对6个区和24个市直部门实行环保实绩考核,对能源集团等3个国有集团实行环保实绩评价。6个区和12个重点考核市直部门进行了现场环保表现陈述和答辩。在全国率先开展生态资源状况考核,运用遥感等高科技手段测算和评价各区生态资源状况,实现生态资源状况从定性描述向定量考核的转变。环保实绩考核成为我市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有效载体,各单位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日益浓厚。组织完成了2008年度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我市得91.67分,较上年上升1.95分。

  (三)环保立法

  稳步推进环保立法工作。10月1日,市政府颁布实施《深圳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扬尘污染管理开始有法可依。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印发实施了《深圳市重污染企业污染防治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环境保护局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实施办法》。

  (四)环境规划

  完善城市环境规划体系。完成了全市空气和噪声环境功能区划修编,市政府颁布实施了《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和《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对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将环境保护要求和环境规划成果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的环境保护专题。开展了《深圳港总体规划修编》和《深圳电网“十一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了《深圳市水务发展“十一五”规划》等多项市政专项规划和《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全年共组织开展和审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18项。

  (五)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全年共受理建设项目审批申请2.6万项,验收环保重点管理项目198项。积极推动龙岗河、坪山河两河流域及观澜河流域限批,出台了加强两河流域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政策和观澜河(石马河)流域建设项目环保限批政策,有效缓解了新建项目环境影响。

  (六)环境监督执法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创新环境管理手段。全年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13万人次,检查企业6.6万厂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355宗,关停污染企业90宗,吊销排污许可证26宗,媒体曝光违法企业100家,限期治理和整改企业2110家,责令公开忏悔企业18家。积极推行绿色信贷政策,开展企业绿色采购工作,20家环保违法企业被银行停办7.2亿元的贷款业务。探索开展绿色采购供货工作,6家环保违法企业被合作企业暂停采购,涉及金额近7亿元。环保监督执法实现科技化,建立了“一厂一册”的监管措施和污染源达标管理台帐,完成环保移动执法系统二期建设。稳步推进重污染行业优化升级工作,组织推进110家企业实施污染治理设施优化升级,有效提高了重污染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七)环境监测

  继续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监测。全年报出监测数据88.2万个,监测报告4万份。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成效显著,完成生态安全监测系统一、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四个生态安全监测子站用地许可审批;实现304家污染企业,360个监控点在线监测系统联网。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站通过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和美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协会(A2LA)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和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CNAS)能力验证考核。

  (八)治污保洁与珠江整治

  有效推进治污保洁工作。市政府印发了《2008年深圳市实施治污保洁工程主要目标及任务分解方案》,下达178项任务,年度任务完成率达96.75%。加强协调服务,全年共有45个项目列入市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和市重大投资项目电子监管系统(直通车服务)。实现现场督查与考核相结合,全年共对95项重点工程进行现场督查,对161项工程和24个责任单位进行考核。深圳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二期工程等12项工程获治污保洁工程优秀项目奖,南山区政府、市城管局、市环保局等3个责任单位获得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特别奖。

  深入开展珠江流域(深圳)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开展了29项河涌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21项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辖区内珠江流域水环境污染得到控制。

  (九)环境应急

  环境应急能力得到加强。建成环境应急管理系统并投入使用,提高了应急指挥能力。新增环保应急监测车2部、应急监测设备35台套,应急监测项目102项,建成了以“中控站、指挥系统、应急车”为基础的“三位一体”应急监测体系,增强了快速监测能力。选定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作为环境应急处置依托单位,提升了应急处置能力。全年共处理各类突发性应急事件14宗。

  (十)环境信访

  加强环境信访稽查工作,实施二次处理和二次回访制度,强化信访件“二次处理”责任,开展环境信访件处理“后督察”工作,提高了环境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年共收到各类环境信访案件8.64万件,立案并到现场处理2.7万件。收到市人大和市政协提案、议案68宗,市信访办、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等交办的重大信访案件14宗。所有信访件均得到及时处理,提案、议案均按要求全部办结,处理率100%。

  九、环保科技与产业

  (一)环保科技

  环保科研迈上新台阶。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升格为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进一步规范环保科研课题立项工作,出台了《深圳市环境科研计划立项实施细则》,全年共向14个课题资助环保科研经费1822万元。数字环保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期工程投入运行,基本建成集信息采集、实时监控、业务集成、数据共享、分析预警和科学决策于一体的环保信息系统,并通过国家、省、市有关专家的评审验收。全市共有8项环保科研成果获奖,其中“生态环境质量评估技术与典型地区研究”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电子电镀废水处理及回用技术”获国家环保科技二等奖,“深圳生态市建设规划”获省环保科技一等奖和国家环保科技三等奖。

  (二)环保产业

  环保产业继续稳步发展。市环保部门颁布实施《深圳市环保产业行业规范》。2008年,15家环保企业获得国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全市持有运营资质证书企业达47家,占广东省的1/3。组织开展《环保工程计价办法和消耗量标准》研究,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和企业工程报价。环保企业科技能力逐步提高,全年共有5项技术获得2009年度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项目,2项治理工程获得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示范工程,4家企业被推荐为全市电镀、线路板行业废水治理优质工程技术服务单位。

  十、环境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环境宣传教育声势浩大。创刊“环保时代”杂志。充分利用“绿色行动日”,倡导市民采取步行、骑车、乘坐公交等方式为环保做贡献。举办“环保读书月”活动,向市民推荐《寂静的春天》等五本环保书籍。开展了“市民环保奖”评奖活动,举办了6期“市民环保大讲堂”,组织开展“2008深圳市青少年环保节”活动。全市开展较大规模的群众性环保活动共107项,派发宣传资料18万份,近100万名市民热情参加活动,市民环保意识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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