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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在气候问题上的分
作者:李艾  文章来源:学习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11/16 15:59:01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9月22日,来自192个联合国成员国的代表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气候变化峰会,力争为12月在哥本哈根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凝聚政治共识,推动哥本哈根会议取得成果,从而为遏制全球变暖奠定基础。

  当前,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然而在会议开始前后,美国和欧盟之间日益扩大的分歧为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蒙上一层阴影,进一步降低了12月份哥本哈根谈判取得突破的希望。

  目前,美国和欧盟的分歧在于:美国希望各国可以单方面制定其国内的减排规则,而欧盟称这将对今年12月可能达成的新的全球气候公约造成潜在破坏。而欧盟称美国的做法可能影响新条约的达成,并削弱全球降低碳排放量的能力。欧盟认为,在减排目标水平和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援助方面,美国都存在不足。欧盟此前相信气候变化的根本问题在于中国和印度,但现在发现问题症结在美国,抱怨奥巴马政府不够关注气候变化谈判。美国方面指责欧盟不了解美国的政治程序,即政府必须从国会得到清晰的放行信号,才能缔结国际协议。美国的减排目标需要付出与欧盟类似水平的努力,而国会正在考虑的《限量及交易法案》将提供可与欧盟相应资金来源。

  欧盟一直推动保留现有的全球气候变化公约《京都议定书》的结构和系统。而美国谈判代表告诉欧洲同行,奥巴马政府打算抛弃几乎全部的《京都议定书》结构,以自己设计的系统取而代之。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欧盟官员承认,奥巴马政府已经以一种当初被布什摒弃的方式投入到气候变化事务中。但他们担心美国此举会破坏已有的为在哥本哈根达成一份有力的新条约的努力。欧盟谈判代表希望美国能以《京都议定书》作为新协议的基础。

  如果《京都议定书》被抛弃,那么又将需要几年的时间来议定一个新的替代框架,任何延迟都会对防止气候变化的种种努力造成致命打击。

  实际上,美国拒不接受《京都议定书》,一直以来就是欧美分歧的焦点之一。作为《京都议定书》的签字国,布什政府却在2001年宣布退出该条约。虽然布什政府改口说不反对设立减排目标,但仍坚持认为限制二氧化碳排放量并不能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开发新的洁净能源技术才是更好的途径。而欧盟认为发达国家应和发展中国家一道共同承担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责任,在减排问题上身体力行,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为此,欧盟不但制定了严格的排放标准,还通过提高燃油税等经济手段减少汽车尾气污染。

  美国拒绝《京都议定书》的真正原因是保护既得利益集团的经济利益。如果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近1/4的美国按《京都议定书》要求履行减排义务,美国发达的石油和汽车工业将付出代价。其次,按照《京都议定书》规定的义务,美国须承担每年解决全球变暖问题500亿美元花费的40%以上。这对美国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此外,美国政府一贯不愿过多受到协议和国际组织的束缚。

  众所周知,发达国家在过去的工业化过程中大量排放温室气体,是造成全球气候变化的主要原因。而对于今天的气候变化,广大发展中国家就其责任而言是无辜的,但却是气候变化不利影响的最大受害者。从这个意义上讲,发达国家在减排问题上率先垂范是它们应该承担的历史责任。全球人均温室气体的排放极不均衡。总体上来看,发达国家人均排放量都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八国集团成员总人口只占全球人口的约13%,然而近一半的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源自这8个国家。发展中国家人口占世界的4/5,但碳排放量只占全球的40%。从单个国家来看,发展中大国的碳排放总量的确在迅速上升,但人均排放仍然比较低。发达国家对全球气候变暖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因为它们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过程中没有约束地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因此,应当坚持发达国家率先减排,并以人均排放量为基准。

  在经济发展水平与支付能力、低成本的减排机会等方面,发达国家占主要优势。而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均较弱,因此,发达工业化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足够资金,加快应对气候变暖的技术转让。没有发展中国家的参与,仅靠工业化国家无法实现气候保护目标。在共同面对气候变化这个问题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并不是普通的捐赠国和接受国之间的关系。帮助发展中国家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这是发达国家应尽的义务。遗憾的是美国在气候问题上的立场虽有了积极转变,也承诺将采取措施应对气候变化,但步子迈得还不够大,力度还不够强。欧盟于2007年3月承诺到2020年将其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至少减少20%,并愿意与其他发达国家一道将减排目标提高到30%。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说,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2015年达到峰值才有机会避免全球升温2摄氏度。在《京都议定书》框架内,温室气体减排取决于国际制度、碳排放购买额度和碳减排指标贡献部门。而美国则推动每个国家设立自己的条例,并单方面决定如何达到目标。目前,美国尚未就它的方案可行性提供全部细节。奥巴马团队在5月向联合国呈交了一份“实施协议”草案,这份草案包含一项关键条款,即减少排放将“遵从国内法”。

  虽然美国众议院于今年6月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又称气候法案)对美国减排目标作出了具体规定,但是目前看来,美国参议院在哥本哈根会议之前通过该法案的前景暗淡。原因来自反对气候立法的院外集团在美国有强大影响力,在参议院中也拥有众多利益代言人,气候法案即便能够及时进入参议院全院表决程序,要想获得100名参议员中至少60人赞成也非常困难。就目前而言,美国参议院在哥本哈根会议前通过气候法案的机会不大。如果无法获得参议院授权,美国代表团可能无法在哥本哈根会议上就提供多少资金帮助发展中国家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作出承诺。这必将对国际气候变化谈判带来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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