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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怎样发展生态农业?
作者:秦守勤  文章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6/15 16:27:3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生态农业在瑞士、英国、日本等国出现。目前世界上实行生态管理的农业用地约为1055万公顷。短短几十年时间,生态农业缘何能在这些国家取得突出成果?以下经验值得关注。
  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生态农业迅速发展的基础。德国的农业有一套较完善的法律、法规,一般农产品种植必须遵循7项法律法规,即种子法和物种保护法、肥料使用法、自然资源保护法、土地资源保护法、植物保护法、垃圾处理法、水资源管理条例。
  强有力的财政支持是生态农业迅速壮大的前提。在德国,政府对生态农业的扶持有3方面:一是对生产的扶持。在生态农业的范围内,转型企业每公顷农田和绿草地可得到300马克的补贴;在蔬菜栽培的土地上,转型中的生产实体每公顷可得到700马克的补贴。二是对营销的扶持。启动《有机农业联邦计划》,动用7000万欧元作为专项基金,用于生态农业的宣传、信息服务、职业培训、科技研究与推广。三是对生产合作社的扶持。启动扶持补贴用于“生态生产者合作社”,最高可达建立费用的50%。
  雄厚的科技实力是生态农业持续发展的坚强后盾。澳大利亚拥有完善的农业科研与应用推广体系。德国政府每年拨款5000万马克用于“工业作物”的研究和开发,并成立了生物原料和生物能源研究中心,专门负责这方面的科研以及促进和协调全国“工业作物”的种植和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
  配套的标准体系是确保其生态农产品质量的必要关口。美国认证机构制定了有机农产品标准:有机农作物在认证前,必须停止使用禁用物质3年,在执行有机栽培时符合有机计划;申请发照的生产经营者,必须向认证机构递交一份有机农作物生产计划;从事生产的农民要记录所有栽培过程,并保持这一记录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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