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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都议定书》及其工作组会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0/5 0:05:31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新华网天津10月4日电 今年第四次联合国气候谈判4日在天津开幕,其中一个重点就是《京都议定书》附件一缔约方进一步承诺特设工作组第14次会议。

  《京都议定书》是于1997年在日本京都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次缔约方大会上通过的。它为近40个发达国家及欧盟(即附件一缔约方)设立了强制性减排温室气体目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京都议定书》于2005年2月生效,但美国没有签署这份议定书,美国也是目前唯一游离于议定书之外的发达国家。

  《京都议定书》已对2008年到2012年第一承诺期发达国家的减排目标作出了具体规定,即整体而言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

  2005年,为制定2012年之后发达国家的减排目标,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的联合国气候谈判决定设立特设工作组,并称之为附件一缔约方进一步承诺特设工作组。

  天津会议是该工作组的第14次会议,目前该工作组仅有一个50页的主席案文,还没有形成具体谈判案文。

  此前,一些媒体在报道中称《京都议定书》2012年到期,这是不正确的。2012年到期的只是《京都议定书》第一承诺期,《京都议定书》是长期存在、长期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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