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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共建绿色广州――浅谈 “创绿”与“创模”的结合点
作者:黄润潮  文章来源:广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7/20 17:24:34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创建绿色学校(幼儿园)和绿色社区等活动,我们统称之为“创绿”,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则称其为“创模”。早在1998年3月,我市就提出了创模的目标并付诸实施,取得很好的进展。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对我市的创模工作十分关心和支持,提出了殷切的期望。2001年6月国家环保总局局长解振华曾说过广州有“三个想不到”:想不到广州的城市发展这么快、想不到广州的环境建设起点这么高、想不到广州的环境质量变化这么大!希望广州通过创模,再创佳绩,成为东部地区乃至全国的典范和试点。今年三月初,市长张广宁在我市创模动员大会上指出:“我们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时他又提出创模就是:要逐步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新鲜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


  结合我们创绿的宗旨目的,与创模相对照,其实两者都属于打造绿色广州的工作,是殊途同归的。作为与环境教育相关的单位和部门,在创绿与创模过程中,都应围绕提高公众环境意识,鼓励参与环保活动,积极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等主题来开展工作。在《广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总体方案》中,明文要求创绿的内容就有:


  (一) 在2005年9月底前,扩大绿色学校的创建工作,确保我市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80%;
  (二)  在2005年9月底前,继续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积极推进生态示范    区建设;
  (三) 结合创模开展环境教育,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创模知晓率大于95%;各级各类学校的广播、墙报、校刊、网站设置创模宣传内容,结合学生课外活动开展创模社会宣传;
  (四) 组织绿色社区、绿色学校开展以创模为主题的公众参与活动;

  例如:
  ①结合“保护母亲河”等活动,开展以创模为主题的公众参与活动;
  ②组织青少年社团、志者团体发起“我为创模作贡献”活动;
  ③向全市青少年发出倡议书;
  ④组织发动团支部、少先队开展以创模为主题的团队活动;发动社区营造创模宣传氛围,提高居民创模知晓率和支持率;
  ⑤结合节水日、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开展创模专题宣传活动等。

  上述的任务与举措,也是我们创绿活动的大好题材,是很及时的结合点,为我市创绿活动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可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选择、策划及开展好相关的活动。还要深刻理解我市的城市发展已经进入更加注重协调发展和营造“两个适宜”新阶段的内涵,要长计划,短安排,长短结合,相互补充,借助强劲的创模东风,共同创建绿色广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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