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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象的哀鸣
作者:郭耕  文章来源:郭耕文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2 19:09:22  文章录入:eedu  责任编辑:eedu

   大象是现在最大陆生哺乳动物,仅有非洲象和亚洲象两种,中国境内的亚洲象仅见云南南缘的热带雨林、季雨林和沟谷雨林,数量约200余头,且多集中在美丽的西双版纳。

   象的寿命可达百岁,30岁以上才能参加繁殖,怀孕期长达18个月,每产一仔。

   1995年一桩轰动全国的猎杀亚洲象的案件,随着几声正义的枪声画上了句号。四名主犯被依法判处死刑,参加偷猎走私的重犯全部被缉拿归案。当时还有人不理解,认为因为动物判刑,值得吗?难道动物比人命还重要吗?对于这种疑问,国务委员宋健曾明确答复:“既然立了法,就必须遵守,并严肃执行!”事情是这样的,1994年,一群知法犯法者动用步枪、冲锋枪在热带雨林中大开杀戒,打死16头、打伤4头,而且绝大多数为公象,这无非是为了获取象牙谋财害命,使其乐融融的大象之家落得个孤儿寡母,血泪横流,使几年亚洲象生儿育女的净增数目毁于一旦。其首犯身为执法人员,动用警车押运象牙,组织群众围追堵截,制造了一场腥风血雨,在版纳、云南乃至全国都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事情过去了,雨林归于平静,人们以为完事大吉。哪曾想,有一头伤痕累累,劫后余生的被当地人称“三脚象”的大象,屡屡下山袭击村庄,捣毁竹楼,因为,大象的记忆力是刻骨铭心的,在动物园中就发生过某人曾有虐待大象的行为,事隔多年后遭到大象报复的事例,看来,这血海深仇事很难从这头幸存者脑海中抹去的。当地百姓要求政府处置这头大象,因为大象是受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可我们扪心自问,这能怪罪大象吗?小孩子打架时,都会据理力争,他先动的手,在这场人象冲突中,谁是罪魁祸首呢?

   后来,又陆续传来人与象地盘之争的事情,一些人总在谴责动物侵犯人,可自古以来,这些地方就是大象等野生动物的家园,人类开发范围一天比一天扩张,把大象挤到雨林一隅,本来自然界的每头象的活动范围应在平均30平方公里以上,每天还要进食植物至少150公斤,岂能按动物园的空间条件苛求野象呢?野兽与人类发生冲突的种种事例实质上是一种回望家园、收复失地的斗争。

   即便不从尊重其生存权利的角度来说,任何物种,包括大象,在自然界的对人至关重要的生态价值也是不容忽视,不可或缺的。

   据科学家统计,雨林中几十种植物的种籽,都必须经过大象的肠胃才能发芽,种子萌生后,又可以从大象的粪便中吸取养分,大象的走动、践踏又将树种播撒、种植到远方,大象的所到之处,又将留下一片绿荫和新的生机,与人类的所到之处,身后是一片荒漠呈鲜明的反差。

   从经济学角度说,大象不仅维持了地球上雨林中植物的多样性,而且为其所在地区的居民提供左右逢源的森林出产,物质资源,毕竟只有自然进化的多样性,才能有人类生存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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