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东北林区见闻:救救东北大森林 |
作者:记者 姜在忠 殷… 文章来源:半月谈  2003-11-19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29 20:52:14 文章录入:lxh001 责任编辑:anny |
|
在东北林区特别是大兴安岭南麓,目前尽管大面积毁林开荒已得到控制,但林区非法耕地交易十分猖獗,耕地在耕种过程中不断向外扩展侵蚀林地的“拱地头”现象十分普遍,森林不断遭到蚕食,已成为当前威胁森林安全的严重问题。 非法耕地交易泛滥成风 东北林区农民相当部分源自内地盲目流动人员,他们本无耕地,进入林区后获取耕地的途径有二:一是较早来的开荒者向林业局每亩交2元开垦费,经获准后就毁林开垦种地,并拥有了土地使用权,但需向林业局按期交租金,并向地方政府交税及各种费用,租金、税费加起来每亩50元上下。另一条途径就是买地,特别是来林区较晚者多需要买地耕种。天保工程实施后,大规模毁林开荒被制止,但耕地交易依旧盛行,耕地主要向有钱的大户集中。 记者在大紫阳山一带看到,公路两侧的树林里遍布大大小小的农场,一些农场配备了数台大型联合收割机,这些农场规模大的有1000多垧地(注:每垧约15亩)。归属齐齐哈尔铁路分局的华铁农场负责人说,华铁农场的350垧地,是1992年铁路分局房产段为了给职工搞福利,集资60万元从几个私人手里买来的,土地证是大兴安岭岭南开发区办的,每亩地向当地财政局交12.84元的税,还要向大兴安岭集团公司所属的林田公司交12.9元的管理费。他说,到1995年,华铁农场挣的钱已经把职工的集资还上,目前农场已卖掉。 天保工程实施以前,毁林开荒在大兴安岭地区是受到鼓励的。当地政策规定,凡毁林耕种者免交5年土地使用费。于是,一些有钱的人利用这个政策不停地毁林耕种,5年免费期一到,便将地转手卖掉,再交开垦费办开垦证,继续毁林耕种。 紧邻华铁林场有一个体农场,农场主姓李。他的堂弟说:“这地是花42.6万元从别人手里买来的,那人种了5年后转手卖给了我哥。买来时是100垧,现在有200多垧地。多出来的地是‘拱地头’拱出来的,地里全是树根和石头,每年都得往外捡。” 由于耕地在非法交易中不断升值,农民在耕种过程中扩大耕地面积一方面是为增加产量,更主要的是将来能多卖钱,所以就出现了普遍的“拱地头”现象。一年外扩几犁,不知不觉中耕地就增加了,而周围的林子却在不知不觉中被蚕食了。 老李家的地多,自己种不过来,他又以每年一垧地1000元的价格转租给了三四户从黑龙江来的农民。 内蒙古大杨树林业局副局长肖加春告诉记者,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外来人口便大量涌入该地区,散居于林区腹地,到80年代初期已多达6万余人。这些人社会背景复杂,法制观念淡薄,肆意砍伐林木、毁林开垦。据2002年的调查,仅大杨树林业局林权证范围内散居的人就有21万,共有各类农场、村屯1436个。 不少人最初进入林区的目的是躲避计划生育政策,目前林区计划生育呈失控局面,人口猛增。在鄂伦春自治旗乌鲁布铁镇附近一个叫高家点的外来人口定居点,记者看到这些外来人口生活十分贫困,一年劳作挣不了几个钱,但几乎每户人家都有四五个孩子。村民尚玉清说:村里最多的一户人家有12个孩子,这些孩子长大后都得分地,耕地肯定越来越值钱,地越值钱,林子毁得就越快。 非法耕地交易蕴藏腐败问题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毁林开垦和耕地交易蕴藏着严重腐败问题。 毁林开垦必须得到林业部门的许可证,能获得许可证并获得大面积开垦的人往往是有权有势的人物。国家林业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金永洪介绍说,大杨树林业公安局上世纪末破获的13起重大毁林案件中,有不少涉及鄂伦春自治旗的领导。由于地方保护的阻力太大,最后都不了了之。 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一些地方和企业打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幌子开荒侵占林地,大兴安岭南部土地肥沃的林地几乎被开垦殆尽。当地有的干部利用手中职权和各种关系,非法开垦林地归己所有。如乌鲁布铁镇一些干部打着猎民旗号非法开垦林地1.3万亩,但74户猎民中,至今有一半没有耕地。古里乡以猎民的名义毁林开荒4.1万亩,按猎民67户222人算,人均应约有185亩,但至今仍有37户猎民没有耕地。 由于这一地区耕地非法交易现象十分普遍,有的耕地几经转卖,已分不清最早的开垦者为谁,有的地方或林业部门的领导就像洗黑钱一样洗地。 鄂伦春自治旗农牧业执法监察大队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同志说,大杨树附近有万亩以上耕地的人不在少数,他们的地连绵几个山头。 非法耕地交易蕴藏的腐败问题在东北林区具有普遍性。林区不少人反映,有的干部或卖地或出租地收钱,肥得很。在林区有田不耕种、耕者无其田的现象很普遍,不少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和个体农场主不事耕种,坐收地租。 林区土地亟待加强规范管理 如何有效制止耕地非法交易,加强土地规范管理呢?内蒙古大兴安岭林管局党委副书记孟根说:“最干脆的办法是把土地使用权统一收归国有,重新分配。”还有一些干部和群众建议,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林区土地规范管理: 首先,应由上级派出由林业、土地、纪检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调查组,摸清底数,调查开荒的源头,了解东北林区共开了多少地和耕地占有情况,对一些违法开垦林地的人进行严肃处理。其次,禁止耕地买卖,只允许耕地出租。其三,区分不同情况把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其四,对耕地加强管理,严格进行定期丈量,杜绝“拱地头”现象,避免更多的林地被开垦。 鄂伦春自治旗有关领导建议说,即使收回耕地后也应由林业资源管理部门管理,而不应由承担木材生产任务的林业局来管林子。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鄂伦春自治旗土地权属单位太多太滥,仅大杨树地区就有林业局、大杨树农场管理局、黑龙江大兴安岭农工商联合公司等许多部门。大兴安岭地区也有不少农垦企业,多个单位并存难以有效制止毁林开荒,因此不少干部群众建议,应有一个统一的资源管理部门,不能使这里成为一个“三不管”地区。 建设生态林区应多头并举 黑龙江森工集团天保办主任刘长胜说,黑龙江森工集团的资源平衡点为每年170万~180万立方米,而经济平衡点为700万~800万立方米,这一缺口很大,光靠国家补贴来停伐是一个巨大的财政负担。 东北其他三个重点国有森工企业也存在类似情形。采访中林区的不少干部职工建议,在解决好富余人员迁出林区的同时,还应采取以下措施,早日把东北林区建成生态公益林。 ——国家应重视林区转产项目的建设。2000年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只解决了东北林区的“输血”机制,并没有解决林区的“造血”机制,这不利于从根本上解决森工企业面临的资源危机和经济危机。应加快扶持森工产业体系建设,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林区应把产业结构调整落在实处,加快发展旅游业、特色养殖和绿色食品开发,吸纳大批林业职工再就业。 ——彻底解决政企不分、体制不活、企业办社会等困扰森工企业多年的痼疾。目前东北许多林区还是地企合一,企业不像企业,政府不像政府,这种体制上的弊端使林区一直在改革中徘徊不前。兴办一些转产项目仍在沿袭好多地方政府办项目的老路,结果办一个砸一个。如果体制问题不彻底解决,森工企业的各项改革发展进程都会受阻。 ——国家应采取强制措施,在规范林区土地管理的同时按一定耕地比例退耕还林,同时出台鼓励造林政策。东北林区被垦作农田的林地种植效益并不高,大多是一年一季豆,而且人少地多。东北林区林木的自然更替能力极强,一旦停止人为活动,树苗会自然长出。我国实施的退耕还林工程,在很多地方退而无效,因为那些地方的气候环境根本不适宜树木生长,而东北林区是真正退耕有效的地方。多年来东北林区也喊退耕,但因为利益关系却无人肯退。国家在规范这些地方土地管理的同时,应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推行退耕还林。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