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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保护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绿韵博客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4 10:31:15  文章录入:anny  责任编辑:anny

议和国际公约谈判中,我国始终坚持,保护全球环境,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具有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坚定地站在发展中国家一边,反对环境领域中的霸权主义,反对借环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看,发达国家都是当代环境问题的主要责任者,发展中国家却是受害者。因此,发达国家有义务首先采取行动,并帮助发展中国家参加保护全球环境的努力。

     我国在国际上首创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的模式,该委员会作为政府的高级咨询机构,由40多位著名人士和专家组成。成立10多年来,先后向我国政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建议,被国际社会誉为国际环境合作的典范。

     我国先后批准了《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京都议定书》等一系列环境公约和议定书。我国是历届联合国环境署理事国,与环境署等联合国机构和组织进行了积极合作。积极开拓双边环境合作新领域。截止到2000年,我国已与27个国家签署了35个双边环境保护合作协定或备忘录,15个核安全与辐射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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