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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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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作者:冷成保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4-23


  2003年10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该技术政策作为指导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该技术政策适用于废电池的分类、收集、运输、综合利用、贮存和处理处置等全过程污染防治的技术选择,指导相应设施的规划、立项、选址、施工、运营和管理,引导相关环保产业的发展。 
  一、电池的种类和主要污染因素 
  总体来说,电池可分为一次电池和二次电池。一次电池包括锌-二氧化锰电池和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锌-二氧化锰电池分为糊式电池和纸板电池。碱性锌-二氧化锰电池包括碱锰电池、扣式碱性锌锰电池和可充碱性锌锰电池。二次电池包括小型二次电池和铅酸蓄电池。小型二次电池主要有镉镍电池、氢镍电池和锂离子电池,此外还有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锌镍电池、金属空气电池等。 
  电池中的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大量的重金属和酸、碱等电解质溶液。重金属主要有汞、镉、铅、镍、锌等,汞、镉、铅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较大危害,锌、镍虽然在一定浓度范围内是有益物质,但在环境中超过一定数量也将对于人体健康构成危害。废酸、废碱等电解液可能污染土壤,使土壤酸化或碱性化。 
  如果含有废酸、废碱和其他成分废电解液的废电池(如废铅酸电池和废镉镍电池)管理或处理不当,可能引起环境污染,包括重金属污染和废电解液造成的环境污染,这种污染既有短期的,也可能是长期的。 
  二、废电池污染转移规律 
  废电池在收集、运输、贮存、再生利用和处理处置过程中,可能由于电池包壳的机械破损或化学腐蚀作用,导致其中的化学物质进入环境中。废电池中化学物质的释放在包壳破损前较为稳定,可认为包壳是废电池污染环境的一种天然屏障。普通家用干电池中的污染物质大多呈固态,从电池内部迁移到环境中需要一定的时间。随着电池产品的更新换代,包壳越来越坚固,电池的贮存期延长,其污染物释放到环境需要的时间也会延长。 
  被直接丢弃到环境中的废电池,即使电池的包壳较好,在环境中也会因长期腐蚀作用,电池内的重金属与酸碱等回逐渐泄露到环境中。直接集中堆放在环境中的废电池,电池发生腐蚀后,由于电化学腐蚀的微电池作用,还可加剧其它废电池包壳的腐蚀和污染物的泄露。因此,集中堆放时污染物释放量相对较大,对环境的危害性更为严重。人为将废铅酸电池和大型镉镍电池中的废酸、废碱以及其他废电解液直接倒入环境,会引起即时性的重金属和电解液污染。如受到随意抛弃铅酸废电池废酸污染的土壤平均含铅量在1-50g/kg土壤,严重超过土壤中铅含量的本底值。废镉镍电池的污染与铅酸电池类似。 
  三、废电池污染防治的原则 
  1、全过程控制、避免二次污染和污染转移原则 
  这是国际上通用的废电池管理和污染控制思路,结合我国废电池污染特性和实际情况,技术政策提出对废电池的控制要遵循电池产品生命周期分析的基本原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总体技术原则。 
  2、突出重点、分类控制的原则 
  废电池属固体废物,其中对环境危害较大的属于危险废物,需要采用更严格管理方式,废电池的危险属性的判断是废电池环境管理的焦点。根据危险废物特性的定义、各国的管理实践和实验结果,认为废镉镍电池、废含汞电池和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废弃的普通锌锰电池和碱性锌锰电池不属于危险废物,尤其是已达到无汞化的废电池。 
  技术政策规定:废电池污染控制的重点是废含汞电池、废镉镍电池和废铅酸蓄电池。逐渐减少以至最终在一次电池生产中不使用汞,安全、高效、低成本收集、回收或安全处置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以及其他对环境有害的废电池。明确要求废氧化汞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要按照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法规、标准进行管理。 
  3、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 
  这一原则是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的基本原则,废电池的管理也应遵循这一原则,首先要减少电池中可能造成污染风险的有害元素,减少废电池的产生量,从源头上减少和控制污染。对已产生的废电池,具备经济技术条件的,优先考虑其资源再利用。无法再利用的废电池,在保证环境安全的条件下实现其无害化处理处.
    四、废电池污染防治的技术路线 
  技术政策按电池的生产与使用、废电池的收集、运输、贮存、资源再生与处理处置的顺序,分别提出了指导性技术路线要求。 
  1、电池的生产和使用 
  技术政策重申了1997年中国轻工总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内贸易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环境保护局、海关总署、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等9部委局联合发出布的《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通知》要求,并要求逐步提高碱性锌锰电池的比例,逐步淘汰糊式电池;发展锂离子电池和氢镍电池等可充电电池的生产,替代以至最终在民用市场淘汰镉镍电池。为促进废电池的有效回收和处理,技术政策对电池生产的标识提出了明确要求。 
  2、废电池的收集 
  从收集方式上看,废电池有混合收集和分类收集两种方式。 
  对废电池的收集,技术政策规定:废电池的收集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蓄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电池。废一次电池的回收,由回收责任单位审慎地开展。在目前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电池。 
  要按照《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通知》要求,整顿电池市场,将含汞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伪劣电池淘汰出市场。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的收集责任被明确为其制造商和进口商,将来要将这些电池送到制造商、进口商设置的专用的收集设施内。 
  3、废电池的处理和处置 
  目前,大多数废电池混合进入城市生活垃圾,随着生活垃圾填埋、焚烧或者堆肥。对分类收集的废电池一般采取贮存、回收利用和填埋的方式处理。 
  废电池中的金属汞、镉、砷、锌在焚烧时易挥发,焚烧后部分带入底灰,部分被烟气带走,遇冷空气凝结成为均匀小粒状物。部分金属物在炉中参与反应生成氯化物、硫化物或氧化物,比原金属更易气化挥发,这些物质最终多转化为底灰残留物,使灰渣中的重金属含量增大,难于处理。因此,焚烧处理含镉、含汞、含铅废电池可能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重金属富集程度很高的灰渣也可成为重金属污染源。 
  垃圾中的废电池对堆肥的贡献在于增加了堆肥产品重金属的含量,废电池还可能和堆肥产品中的其它成分发生作用,加速重金属的溶出,污染程度取决于废电池在生活垃圾中所占的比例。废电池量很少时不会对于堆肥产品构成严重的污染。 
  废电池在生活垃圾填埋中产生的污染也取决于废电池在垃圾中所占的比例。我国目前填埋处置水准较低,很多生活垃圾处于简单堆放状态,废电池中的重金属可通过渗滤作用直接污染水体或土壤。对于达到安全填埋标准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电池中化学物质到达受污染介质的过程非常缓慢,浓度也比较低,不会造成大的污染。日本自80年代初开始对垃圾填埋场中废电池汞的迁移规律进行了研究,结果证明了这一点。 
  基于技术成熟程度和再生成本的考虑,技术政策规定:废电池的资源再生工厂以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的回收处理为主,审慎建设废一次干电池的回收利用工厂。 
  根据废电池在生活垃圾不同的处理方式中的污染特点和可能,技术政策规定:在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和堆肥处理的城市和地区,宜进行垃圾分类收集,避免各种废电池随生活垃圾进入垃圾焚烧装置和垃圾堆肥发酵装置;禁止对收集的各种废电池进行焚烧处理。 
  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城市和地区的垃圾处理方式是填埋,可以将废一次电池和生活垃圾一起安全填埋。 
  一段时期以来,废电池污染受到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开展了一些废电池回收的环保活动。技术政策的发布实施有利于提高公众对废电池的污染规律的科学认识,统一思想,促进废电池污染防治活动健康、有效的开展,推动废电池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化管理。 

文章录入:anny    责任编辑:a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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