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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规划
http://www.eedu.org.cn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信息中心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21

  “十一五”期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农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面临新的发展环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发展观。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十一五”全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

  一、“十五”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政策,尤其是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使我省农牧业投入有了较大的增长,通过加强农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牧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使全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保持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成就斐然,农牧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十五”期间,全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生了六大变化:

  1、以水利为重点的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我省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明显增加,五年累计投资达105亿元,比“九五”投资增长88.2%。建成黑泉水库、盘道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湟水北干渠扶贫灌溉一期工程,“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工程开工建设。“十五”期间,新增灌溉面积12万亩,改善灌溉面积60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0万亩,137万人饮水困难得到解决。组织实施了旱作节水农业、青稞生产基地、优质杂交油菜制种基地、现代农牧业示范基地、农村沼气工程、良种工程、东部农区日光节能温室及牧区两用暖棚建设、环湖高效畜牧业、牧草良种基地、天然草原恢复与建设、草原围栏等工程。建设日光节能温室7.75万栋4.91万亩,围栏草场2447万亩,畜棚510万平方米。气象服务现代化建设取得较大进展,新一代气象雷达、气象卫星综合应用业务系统、灾害性天气监测系统、农业气象预报系统、牧区雪灾、草情预测预报服务网等项工程先后建成,为我省农牧业生产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2、生态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林草业建设和发展规模迅速增长。2000年以来,在国家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加大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实施了退耕还林(草)工程、退牧还草等十大工程,生态环境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五年共投入资金30亿元,比“九五”期间增加3倍。完成造林面积794万亩,退耕还林还草面积260万亩,荒山造林种草469万亩,封山育林面积653万亩;人工种草848万亩,改良退化草场3875万亩,灭治草场鼠害12628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42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到3.4%,比“九五”末增加0.81个百分点。

  3、农村牧区经济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畜产品市场体系初步建立,农牧业对外开放格局已显雏形。“十五”期间,全省共建设各类农畜产品市场8个,市场交易额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14%。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的指导下,全省各地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进程,加快产业融合,延长农牧产业链条,发展绿色有机农牧业。“十五”期间,重点扶持建设了一批以农畜产品加工转化为主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商品生产。全省各类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发展到220多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6家,省级龙头企业44家,间接或直接带动农牧户30万户,农牧户从事产业化经营增加收入2.7亿元。农牧民的组织化程度有了较大提高。

  4、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业从以种植业为主转变为种植业和林牧业共同发展,农牧区经济结构由以农牧业为主转向农牧业和非农产业协调发展。农业总产值中农业比例占39.73%,林业占2.78%,牧业占52.66%。种植结构由以粮油作物为主的“二元结构”向“多元结构”转换,其中油料面积243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33%;蔬菜面积由2000年的23.7万亩扩大到40万亩,占总播种面积的比重由2.8%提高到5%。马铃薯种植面积突破百万亩,达到103.64万亩,比2000年增长50%。优质农产品生产规模不断扩大,脱毒马铃薯面积占马铃薯总播种面积的60%以上;优质杂交油菜占到油菜总面积的40%以上。畜牧业畜群、畜种结构进一步优化,全省草食畜适龄母畜比例达到50%,与2000年相比,提高了4.73个百分点。农区畜牧业发展迅速,农村养殖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十五”期间,全省大力发展以牛羊贩运、育肥为主的“西繁东育”工程,贩运育肥户达到7.12万户,贩运育肥牛羊568.36万头只,实现纯收入3.5亿元,对促进我省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物民收入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带动草产业及其关联产业迅速发展。

  预计2005年,全省粮食总产量90万吨,油料产量30万吨,蔬菜90万吨,比“九五”末分别增长8.8%、54.6%和50%;畜牧业生产稳步发展,全省肉、奶、羊毛产量分别达到26万吨、24.7万吨、1.8万吨,比“九五”末分别增长了25%、16%、15.4%;牲畜总增率、出栏率、商品率分别达到31.72%、31.31%、25.85%,分别比“九五”末提高了5.92、5.51和6.85个百分点。

  预计2005年全省农业总产值38亿元(1990年不变价),比“九五”末增长20%;农业增加值62.57亿元(当年价),比“九五”末增长62.4%,年均增长3.5%。。

  6、农牧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预计2005年达到2130元,比“九五”末净增640元,增长43%,年均增长7.4%。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乡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2000年的1037元提高到1990元。农村牧区恩格尔系数由2000年的57.89%下降至2004年的48.53%。

  同时,我们还应看到,从整体上来说,全省农牧业基础还不牢固,大部分地区仍未摆脱靠天吃饭的局面,农牧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农村牧区市场发育还很不完善,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仍很薄弱,农村牧区经济增长的活力和动力不足。

  二、对“十一五”全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基础条件和内外环境的总体判断和认识

  (一)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所处阶段

  当前,我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正处在新的发展阶段。这段时期,是农牧业结构加快调整、农村牧区改革不断深化、农畜产品供给相对充裕的时期,同时也是农牧民增收最困难的时期。一是农畜产品供求关系发生较大变化,农畜产品加工能力相对饱和。二是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格局和转移动因发生重大变化。随着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结构的调整、工业化的推进和城镇化的提速,农村牧区劳动力加快由种植业向养殖业转移,由农牧业向非农产业流动,由农村牧区向城镇集聚。三是农牧民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发生重大变化。农牧业收入仍是农牧民收入的基础,但收入增长的来源日趋多元化、多样化。农牧民收入由主要来自农牧业转向农业和非农产业并重。目前,全省农牧民收入构成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比重已达44%;工资性收入比重为24%,对农牧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40%以上。四是农村牧区发展对城镇和国民经济的依赖程度发生重大变化。城乡发展的互动性、互补性越来越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越来越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五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农业国际化,农牧业专业化分工日益明显,农畜产品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加入世贸组织,既为我省农牧业发展带来了机遇,为引进资金、技术和扩大农畜产品出口创造了条件,也使我省农牧业发展更加直接地面临来自国内外市场、产品和技术的严峻挑战。六是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内涵发生重大变化。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不仅要保持数量增长,而且要注重改善结构、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不仅要开发利用资源,而且要重视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不仅要繁荣经济,而且要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二)“十一五”全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民收入分配开始向“三农”倾斜,国家对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的支持力度加大

  随着国家在政策导向上进一步向“三农”倾斜,中央财政对农牧业的投入逐年增多,实施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黄箱”政策。加大对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六小工程”的资金投入和良种工程等“绿箱”政策的支持力度。农村牧区税费改革全面展开,农业特产税和农业税全部取消。农村牧区土地征用制度改革、农村牧区金融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等正在逐步推进。保护农牧民权益问题得到重视,失地农牧民的安置和社会保障等问题正在积极研究解决。

  2、党中央、国务院将“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条件和外部环境

  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把“三农”问题放在了整个国民经济中考虑,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现代化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绘制了本世纪前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措施,为今后农村牧区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工农产业和城乡关系也逐步转变为“以工促农”和“以城带乡”,为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3、我国农业与世界接轨,为我省农牧业参与国际竞争,提升农牧业整体水平提供了可能

  一是加入WTO后,为具有较大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和高原无污染绿色产品的出口拓宽了空间。二是促使我省加大对传统农牧业的改造,发展农牧业现代化,加快农牧业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三是随着我国农业与世界农业区划的不断交融和合作,有利于我省吸纳更多的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牧业的科技含量。四是通过相互合作,可以带动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劳动力资源匮乏的国家转移,缓解农村富余劳动力对农牧业及生态环境的压力。

  4、市场经济的日臻完善,为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牧区的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也在不断增强,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将会加快流动和集中优化,这就为农牧民进入市场,增加收入提供了更多的空间,也为我省将来发展外向型农牧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5、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将为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提供良好机遇

  党的十六大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化,作为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和农村牧区发展的战略举措,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新世纪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和“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做出的科学决策。这一战略思想突破了过去就农牧业论农牧业,就农村牧区论农村牧区的旧思维束缚,站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把农牧业发展与农村牧区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和整个社会进步有机地联系起来,让千万农牧民参与分享经济增长带来的福祉。

  6、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成效显著,农牧业内部增收潜力有待挖掘

  “十五”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农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畜牧业尤其是农区畜牧业发展较快,农畜产品质量与安全问题受到关注,农畜产品加工业初具规模,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有所提升。这些成效为我省继续推进农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牧区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也为进一步拓宽农牧业内部增收空间创造了条件。目前,我省由于农牧业现代化水平低,对各类土地资源的利用普遍存在不够充分,不尽合理的地方,造成现有土地的生产效率不高,中低产田还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水浇地中只有42%的耕地真正达到稳产高产,现有耕地的增产潜力还未得到充分发挥。若通过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不断改进耕作制度,实施科学种田,单产水平还会提高。由于牧区多为自然放牧,造成全省平均可利用草地的利用率只有65—80%。“十一五”期间,以实施退牧还草、生态移民等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为契机,通过围栏封育、改良草场、以草定畜、舍饲圈养、合理轮牧、人工种草等措施,将会有效提高牧草的质量和数量,全省天然草场单位产草量和平均利用率都会有所提高。

  (三)“十一五”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1、农牧业资源匮乏,发展空间狭小。我省自然条件严酷,高寒干旱、作物生长季短,水热匹配性差,降水较多的地区,热量严重不足,热量较好的地区,旱灾严重。全省耕地面积仅700多万亩,占国土面积的0.73%,人均耕地不到2亩。各地适应农作物生长发育的有效生长期只有120—210天左右,因此只能保证一年一茬农作物的生长。能够实施复种的地区仅限于海东地区湟水河下游和循化、化隆等黄河谷地,全省复种指数平均只有87.8%,与南方省区180—240%的复种指数相差甚远。由于全省耕地多数是等次质低的土地,加之多年来耕作粗放,耕地的生产效率低。全省耕地亩均产值只有330元,同产出人均耕地只有陕西、河南的四分之一,粮食作物平均产量220公斤/亩,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可利用草地虽有4.74亿亩,但一、二等草地仅占10.42%。天然草地平均超载率达到64.04%,由于草场退化,致使草地平均产草量减少30—50%。现每公顷草地载畜能力仅为1.15只羊单位,远低于美国的4.95只羊单位和新西兰的11.58只羊单位的载畜水平,同产出人均草场只有内蒙、新疆的二分之一。虽有后备耕地资源约800万亩,但光、水、土、热条件较好的一类宜农土地只有100万亩左右,大部分受自然条件制约开发难度极大,且开发成本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也是难以承受的。人口与资源矛盾尖锐,构成我省农牧业发展的刚性制约。

  2、投入不足,投入效益较差。农牧业发展受自然环境约束调整空间小,投入成本高。地方财政对农牧业的投入十分有限,导致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牧业生产条件差,生产力水平低。全省缺少大型骨干水利设施支撑农牧业生产,耕地中仍有60%没有任何灌溉设施,且以往水利设施老化失修严重,长期“重用轻养”或“只用不养”,农村牧区中小型水利设施不能正常发挥效益。草原畜牧业基本上是逐水草而居,畜均占有围栏草场不到1亩、占有人工草地仅0.06亩,有近65%的牲畜没有畜棚。耕地、草场产出率低,每百元种植业生产费用创造的产值仅在200元左右,百亩草场产值不到400元,在西部12省区属最末位。且随着农牧业的发展和产量增加,农业投资效益呈现明显的递减趋势。由于农民收入水平低,投入能力有限,加之生产条件恶劣,需要更多的投入才能达到农民增收的目标。近年来国家投入虽有所增加,但距农民增收的需求差距较大,投入不足的矛盾将进一步加剧。

  3、农牧业科技水平低,创新能力差。由于我省气候等自然条件的限制,使我省难以借鉴内地的科技经验和移植实用技术。首先,我省农业高新技术型企业极少,且水平差、层次低,第二,我省农牧区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仍处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模式。第三,农牧民素质差,接受农业高新技术的意识和能力低下。

  4、生态环境恶化,农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基础脆弱。在严酷的自然环境和日益增加的人类活动的共同作用下,我省生态环境呈日趋恶化趋势。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达33.4万平方公里,每年新增水土流失面积0.21万平方公里。土地沙化面积已占到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7.4%,占全国沙漠化面积的23.6%。草地退化严重,中度以上草地退化面积2.53亿亩,占可利用草地面积的53%。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处于生态结构单一、生态服务功能下降、生态系统不稳定、生物多样性锐减、自然灾害不断加剧的境地,严重制约着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5、农村牧区就业矛盾依然突出,促进农牧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十五“期间,得益于各项政策扶持等客观因素,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快,农牧民收入有所提高,但目前全省还有100多万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制约农牧民增收的深层矛盾和问题尚未消除,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仍地不断扩大,按近年来城乡收入增长速度测算,“十一五”末我省城乡收入比将扩大到4:1左右。全省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8%。

  (四)“十一五”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总体判断和认识

  “十一五”时期,我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个新阶段的显著标志,一是百万农牧民要充分分享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好处。二是农村牧区经济市场化程度日益提高。三是农村牧区生产力要素组合将发生革命性的调整优化。从内外环境来看,总体上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多于挑战;从发展基础条件看,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面临四个主要矛盾,即资源约束与人口刚性增长、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农牧民收入增长缓慢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牧民技能素质低下与充分就业等四个主要矛盾。但只要我们坚持城乡统筹,根据新阶段农牧业和农村牧区发展的环境、条件和任务的变化,采取更加直接、更加明确、更加有力的措施,从农村牧区内涵挖潜和外延扩大两个方面同时着手,努力克服资源、投入、科技支撑等瓶颈因素制约,继续推进农村牧区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继续深化农村牧区各项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牧区生产力,加快农村牧区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我省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在“十一五”及更长一段时期,将会呈现出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十一五”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思路

  “十一五”期间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五个统筹”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中心,以保障农民粮食需求为重点,以农村牧区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推进农村牧区各项改革,加大对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的支持和保护力度,着力构建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促进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

  “十一五”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主要任务是: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2010年粮食总产恢复到110万吨,肉类,奶类产量分别达到28万吨和27万吨。生态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森林覆盖率达到5.07%;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45%,农牧民进入城镇30万人,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就业人员的比例为50%,农牧民人均收入保持6.5%以上的增长速度。按照2004年价格水平测算,2010年人均纯收入突破3000元;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0%,林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10%,农村牧区市场化程度达到60%;科技进步对农牧业发展的贡献率达到45%,农牧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普及率达到80%;牧民全部实现定居,农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0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住房面积占25%以上,100万人饮水困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转变农牧业增长方式,水、肥、土地等农牧业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加快发展农村牧区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使农牧民真正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和好处。

  (一)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农牧民用粮需求

  随着人口的自然增长,加之农区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所需饲料粮的逐年增加,农村粮食消费缺口将呈扩大趋势。在“十一五”期间,应注重粮食生产和粮农保护,构造有利于提高粮食生产率的制度和环境,以确保我省农民用粮需求。按农村牧区人口290万人、人均消费量300公斤测算到2010年全省农民粮食消费总量将达到120万吨左右(考虑种子用粮和饲料作粮近30万吨),考虑到我省粮食实际生产能力和主要依靠外调的因素,2010年全省粮食产量恢复到110万吨,是有可能的。从目前来看,耕地面积减少的趋势已不可逆转,在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扩大粮食播种面积的潜力不大。“十一五”期间,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主要依靠粮食品种和品质结构的调整和提高单产水平。

  1、加强耕地保护,稳定粮食生产面积。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总量,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改革征地制度,建立征地和土地转让最低价格制度,完善征地程度和征地补偿办法。要建立以生产粮食为主的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保证400万亩的粮食面积,在不出现大的自然灾害的前提下,保证农村粮食供求大体平衡,丰年有余,灾年略歉,适当调入或动用储备粮即可弥补需求。做好粮食丰歉、余缺和品种调剂,以应付自然灾害的袭击,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解困。加大复垦开发、水土流失治理等工程的实施力度,争取每年开垦宜农荒地5万亩。积极采取措施,在“十一五”期间,力争复种指数提高到90%以上。同时,要正确处理好农业结构调整与发展粮食生产的关系,把农业结构调整与发展粮食生产统一起来,避免以行政手段随意减少粮田面积。

  2、加强粮食良种繁育和推广。加大资金投入,加快优质高产新品种的研究、开发、引进、试验和推广利用,推行良种补贴和种子产业化,直正做到良种进村入户。结合良种培育,加强先进栽培技术的研究推广,加快开发粮食品种的模式化、标准化种植技术,以及旱作节水、氮、磷等主要营养元素高效利用等节本增效技术。

  3、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灌区节水改造和中低产田改造,力争2010年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5万亩,中低产田改造100万亩。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在国家补贴材料费的引导下,完善农牧民投工投劳的有关政策,引导农牧民投工投劳。要不断改进耕作制度,实施科学种田,力争:“十一五”末全省粮食单产水平提高10%左右。

  4、加强商品粮油基地建设,发挥其粮食生产的优势和潜力。一方面,巩固完善已建成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形成较稳定的粮食生产能力和商品粮供应能力。另一方面,加大资金投入,重点建设海东、海西等粮食主产县的粮油生产基地和海南、海北、海西、玉树四州的藏区青稞生产基地,提高我省粮油商品率,满足牧区藏族群众口粮需求。

  (二)转变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

  “十一五”期间,我省农牧业发展将面临资源和市场双重约束。克服资源和市场双重约束,必须要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快农牧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全面提高农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1、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我省独特的气候特征和天然无污染的自然环境,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十一五“期间,要将发展特色农牧业的思路调整到增强农畜产品竞争力上,用经营工商业的思维和方法来经营特色农牧业。首先正确选择发展特色农牧业,突出发展优质杂交油菜制种、专用型马铃薯、高原花卉、优质肉牛羊等产品,并对特色农畜新产品实行原产地保护。其次建立无公害种植养殖基地,实行TQC全面质量管理。在此基础上,从市场出发,将市场细分与区域农牧业比较优势相结合确定产品的市场定位,形成特定的产业,并用现代营销的方法,培育和管理特色农畜新产品品牌。

  2、提高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紧紧围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目标,积极推进农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一是从源头抓起,做好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大气、水体、土壤等方面的检测认证工作,继续实施种子工程、畜禽良种工程,为农牧业结构调整提供优良品种。二是建立和完善农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体系。“十一五”期间重点加强畜禽疫病监测防疫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农畜产品质量认证,大力推行种植、养殖标准化生产。三是努力保护和改善农村牧区生态环境,强化灭治鼠虫害,改良草场。加强对东部农业区畜禽养殖场污染的治理和监管,推广畜禽养殖清洁生产工艺,减少污染源,提高畜禽产品质量。

  3、推行节水型农业。必须把节约用水作为革命性措施来抓,建立科学的用水管理制度和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大力推广节水技术,发展节水型农业。到2010年,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改革农业用水的水价形成机制,采用市场经济的手段,引导农民节水;大力推广节水灌溉设备和新技术。推广渠道防渗、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滴灌、渗灌、水平畦田灌等先进适用节水技术,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引导农民使用节水灌溉设备,对农民采取节水措施给予补贴;推广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提高干旱、半干旱地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把发展旱作农业摆到与节水灌溉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快发展。培育推广抗旱节水农业新品种,提高生物体自身的水分利用效率。推广旱作农业综合节水技术,提高自然降水保率,有效减少农田蒸发失水,提高自然降水的利用率。

  4、提高农牧业劳动者素质和农户经营水平。“十一五”期间,必须把提高农牧业劳动者素质作为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牧业核心竞争力的大事来抓。要充分发挥农牧业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业院校的作用,鼓励科技人员深入第一线,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开展农畜产品生产技术培训,畜禽疫病防疫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大力发展农牧业科技示范户,通过示范户的带动作用提升广大农户生产经营水平。

  5、提高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牧业投入品的利用水平。大力推广复绿灵等新品种和测土配方、平衡施肥等技术。按照复合化、高效化、缓释性、可控性的要求,优先发展复混肥料、有机肥和叶面施肥。推广应用生物防治病虫害技术。积极组织实施沃土工程,推广农机具综合配套和节能低耗利用技术。推广高强度、可控降解地膜,以及高光合作用生态棚膜。

  (三)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促进农牧民收入快速增长

  实现农牧民增收,是我省“十一五”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按照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牧民人均收入的标准和现行价格水平测算,到2010年,我省农牧民人均收入突破300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年均要增长6.5%以上,对我省这样一个农牧业和农村经济滞后省份来说,难度较大。为此,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构建农牧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十一五”期间,在保证农村粮食基本供给的前提下,继续大力推进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从农牧业的良种工程抓起,全面提升农畜产品的品质和质量;大力发展畜牧业、林草业和农畜产品加工业,优化农牧业内部结构;优化农牧业布局,充分发挥不同地区的比较优势,着重发展特色农牧业;发展小城镇,培育主导产业,引导农牧民进城,为农牧民和跨地区就业提供服务,加快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

  1、稳定、完善和落实扶持农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加大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搞好农牧业生产资料和供应和市场管理,严格控制农资价格上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牧业生产资料等各种坑农行为。完善生态建设等工程性补贴方式,落实好三江源生态保护、退牧还草、退耕还林、公益林等工程对农牧民生产、生活补偿收入,使农牧民切实得到实惠。

  2、挖掘农牧业增收潜力,拓展农牧业增收空间。目前,我省农牧民收入构成中,农牧业增收比重占60%左右,仍是农牧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十一五”期间,通过改善农牧业生产条件,提高种植业和畜牧业效益,延伸农牧业产业链条等措施,加快推进农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综合开发和利用耕地、水面、空间资源,发展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的高效农牧业,充分挖掘农牧业内部的增收潜力。

  3、加快发展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十一五”期间,重点抓好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发展。要积极转变农村工业增长方式,充分的挥县域经济作为中心城市经济与广大农村牧区经济过渡的桥梁和城市工业与农牧业联系的纽带的作用,利用农牧业特色资源和农牧区富余劳动力,大力发展以乡镇企业为主的农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畜产品附加值。抓好流通产业,通过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农牧民进入流通领域,积极从事初级农畜产品收购、贩运、仓储及加工的内购外销,尽最大努力将流通领域的收入实现在本省内部。同时,加快推进全省性的粮食、油料、马铃薯、绒毛、皮张等大宗农畜产品批发市场的形成,解决“卖难”的瓶颈。发展市场化的农牧业科技推广服务业、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业、农牧业标准服务业以及服务与农村牧区的餐饮、运输等第三产业。进一步扩大和开放个体经营等非公有制的经营领域,加大税收、投融资、资源使用、人才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拓宽民营资本投资领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农村牧区二三产业。

  4、加快农村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按照“走出去”战略的要求,拓宽视野、广辟渠道、加强组织、积极引导,力促省内流动,强化省外输出,引导出国务工,多层次、全方位加快剩余劳动力转移,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劳务输出富余劳动力500万人(次),省外输出劳动力5万人。做好农民外出务工的引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完善而强有力的劳务输出工作机构,要像抓城市再就业工程那样,制定专项规划和工作目标,扶持和引导各类劳务公司健康发展,大力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努力形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农牧业部门、教育部门等相关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走政府引导、市场配置、专业化培训、企业化运作、规范化管理、一体化服务的新路子。加大农牧民培训阳光工程实施力度。要在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家底服务等有针对性的实用和职业技术培训。“十一五”期间培训农牧民100万人,提高农民工的就业竞争力和自主创业能力。完善相关政策,取消农牧民进城务工的一系列不合理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降低农民工进城成本,优化转移环境,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

  5、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争取“十一五”期间农牧民进城30万人。小城镇发展重点要实现由单一数量扩张向数量扩张与壮大规模并举的战略转变。要加强小城镇供排水、道路、通迅等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便于农牧民和中小企业低成本进入。要量力而行,有什么样的条件搞什么样的基础设施,切忌盲目攀比,贪大求洋。要注重资源环境的承截能力,解决好发展小城镇与资源开发、生态保护之间的矛盾。东部及环湖地区要把县城作为发展重点,引导其向中小城市发展,突出其辐射带动作用;三江源地区要结合生态保护工程,整合现有资源,合理发展小城镇,培育小城镇主导产业,发展城镇经济,为牧区人口进入城镇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转移到城镇的牧民收入稳步增长。进一步探索建立以居住地户口为基本形式,以合法固定场所或稳定生活来源为户口准迁条件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进城农牧民社会保障制度,允许农牧民把土地、草场使用权资本化,成为农牧民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来源。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是实施我省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十一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要按照“科学规划、巩固成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进行。“十一五”期间新增造林合格面积4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07%,力争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1、巩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成果。1998年以来,我省相继实施了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天然林保护、重点防护林建设等多个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随之而来的管护任务逐年增加。“十一五”期间,要通过配套项目建设等措施,巩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成果。一是在东部农区,通过中期评估,加快基本农田、农村能源、后续产业等配套措施,积极解决退耕农户口粮、烧柴、增收等问题。在三江源区,通过加快生态移民、禁牧舍饲、后续产业等配套措施,解决牧民基本生活和增收等问题,扭转“边治理、边破坏”的被动局面。二是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后的管护工作,通过产权改革,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的微观主体,调动农牧民和社会法人管护生态环境建设成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集中力量,突出抓好重点在区和重点工程。“十一五”期间突出抓好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三江源生态移民以及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同时,加强黄河上游干旱山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大力营造水保林和水源涵养林,利用退耕还林(草)工程,发展高效生态林草业。

  (五)优化产业和区域布局,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加强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建设

  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实现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十一五”期间,要积极采取措施,大力发展区域经济,促进东部农业区、柴达木区、环湖区和三江源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加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牧区发展环境。紧紧抓住国家财政投入向农牧业倾斜的有利时机,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努力增加农牧业投入,提高对农牧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东部地区着重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实施“引大济湟”调水总干渠、湟水北干渠一期工程、盘道灌区等骨干水利工程,提高水资源有效配置和供给能力。西部地区重点建设南水北调西线一期工程、蓄集峡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抓好柴达木绿洲生态农业、草原灌溉工程。同时,加快重点城镇防洪工程、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病险库除险加固等工程建设,扩大农田灌溉面积。下力气抓好良种体系工程、动植物保护工程、市场体系建设,建立优质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基地,把农畜产品基地与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农牧业现代化结合起来,引导和推动农牧业向高产、优质、高效方向发展。整合资金,加大投入,继续加强人畜饮水、节水灌溉、草原“四配套”、设施农牧业、小水电、农村沼气、太阳能利用,乡村道路等“六小工程”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

  2、统筹农牧业区域布局,加快特色优势农牧业资源开发利用。发挥区域比较优势,统筹各区域的农牧业发展,逐步形成各具特色、既有分工又相互支撑的农牧业发展格局。

  种植业要大力推进科教兴农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内涵挖潜为主,外延拓展为辅,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具体思路是:在稳定麦类和蚕豆、豌豆生产,确保农牧民用粮供给的前提下,“十一五”期间,要做大马铃薯和花卉产业,做强油菜及制种产业,稳步提高蔬菜档次,加快发展饲草料产业。主要措施是,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种子产业,加快优势农作物商品生产基地建设;重点组织好良种工程、植保工程和沃土工程,走精耕细作、科学管理,提高单产的集约型发展道路。建立小而特的无公害特色种植基地,对产前、产中、产后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培育特色农业品牌。坚持常规技术和高新技术两手抓,大力推广成熟配套技术,积极开发试验示范精确农业技术。

  畜牧业“十一五”发展重点要实现两个转移,即由草原畜牧业向农区畜牧业转移、由主要利用天然草地的畜牧业向舍饲畜牧业转移。要大力推进畜牧业生产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扩大畜牧业生产规模,2010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0%以上。加快畜禽品种改良,不断提高畜禽个体生产性能,推进畜牧业增长方式和经营方式的变革,将我省的天然无污染的牛羊资源与全球连锁经营的观念方法结合起来,真正变资源优势为经济效益,形成“牛羊经济”。合理利用天然草地,实现牧民脱贫致富和草地生态保护双赢。启动实施环湖牧区百万羔羊工程,发展环湖现代高效畜牧业,继续实施东部农业区”西繁东育”工程,大力发展”自繁自育”工程,促进其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生产,加快农区畜牧业发展速度。利用农区畜牧业的杠杆作用,撬动市场,增加饲草料以及饲料工业的有效需求,推动饲草料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实施青南畜牧业舍饲补饲工程,减轻天然草场压力

  林业和水产业要象对待“财政赤字”一样对待“生态赤字”,“十一五”期间要按照“科学规划、巩固成果、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以全省生态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调整产业结构和改变增长方式,努力构建生态建设中的微观经营主体,调动农民和社会法人管护生态建设工程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改革林业、生态投入体制,吸引社会参与和投资。积极争取国家生态效益补偿,扩大生态补偿范围和争取建立长效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加强经济林、速生用材林建设,大力开发林下产业和森林旅游业,不断拓展林业和水产业的新功能,促进产业升级增效;大力发展生态后续产业,力争到2010年林业增加值翻一番。水产业重点抓好龙羊峡、李家峡高档冷水鱼类养殖基地建设。

  气象要进一步强化当地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识,要将气象服务融入全省国民经济发展,并与之相适应,要在提供公共气象服务的基础上,扩大服务范围,利用先进的技术,为我省干旱地区人工增雨,防雹减灾、森林、草原防火等提供技术支撑。利用遥感技术对全省的生态环境监治、评估和全省土地资源普查提供服务,并要建立气象决策信息发布制度,及时为农情予报和各种决策需要的信息提供支持。要建立快捷的普遍服务,公共服务体系,准确的专业服务,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不断拓展服务的新领域,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乡镇企业:继续推进乡镇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通过改革重塑新的市场竞争主体。要发挥乡镇企业直接面对广大农村牧区的优势,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把其作为乡镇企业的优势产业,调整农村牧区工业同城市工业形成错位竞争。要适应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需求,着重发展农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及运销业。要形成乡、村、联户、单户四个层次的“四轮齐转”,集体经济与个体经济并存发展,要“大的集中上水平,小的分散进家庭”,合理分工,互为补充,协调发展。同时,积极开拓农村牧区资金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发展技术服务、金融、保险、房地产、旅游等第三产业。

  区域布局:东部地区在抓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同时,加大日光节能温室等设施农业建设。大力推行微灌、膜下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建立健全节水灌溉服务体系,争取“十一五”期间在东部干旱山区农业节水灌溉取得突破性进展。继续围绕油、薯、豆、药、菜、花六大产业,建立优势农产品基地,推广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技术,提升农产品生产及加工的技术水平和装备水平,延伸其产业链条,使农产品在多层次、多环节中增值。同时,利用大城市的辐射优势,发展观光旅游农业、生态农业。结合退耕还林(草)工程,加快农区畜牧业发展,带动产草业和饲料工业的发展,实现种植业向养殖业的自然回归。在继续实施“西繁东育”工程的基础上,加大“自繁自育”工程力度,积极培育扶持一批模式化养殖重点县,建立养殖示范小区,实施“大户”经营战略,通过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引导广大农牧民向规模化、专业化、模式化方向发展,全面提升农区养殖业的整体水平。通过胚胎移植细管冻精等生物技术的推广利用加速品种改良,扩大改良面,建立优质高效的肉牛羊杂交繁育体系。将草原畜牧业与农区畜牧业紧密结合起来,使农牧区逐步形成以市场为纽带的稳定长效的畜牧业联营机制,达到农牧联动、互补发展的目的。

  柴达木和环湖地区,抓好绿洲生态农业建设,积极发展油料、青稞、蔬菜生产,保证城镇、工业供应。结合生态建设大力发展罗布麻、枸杞等沙生植物及其加工利用,推行产业化经营。环湖地区要加大对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实施环湖百万羔羊工程。继续加强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广阶段性休牧、轮牧、提高设施养殖水平和规模,通过发展现代畜牧业缓解畜草矛盾,逐步达到畜草平衡,建立起良性发展的高效草地经济生态系统。

  青南地区结合三江源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退牧还草工程及生态移民工程的实施,做好牧民搬迁工作,加快定居点及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从根本上改善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强化小城镇产业基础,繁荣小城镇经济,提高其聚集力和辐射力,吸纳更多的迁居城镇的牧民就业增收。加强小块农业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藏区青稞生产基地,合理保护和开发利用中藏药资源,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的驯化利用,增加农牧民收入。广泛开展禁牧育草、封山育林,切实保护和改善三江源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3、加快农村牧区社会事业。“十一五”期间,要集中解决农牧民最急需、影响面大、关系长远的问题,尽快解决农村牧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①大力发展农村牧区教育,重点抓好农村牧区基础教育。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地区要巩固成果、提高水平;尚未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地区要扩大覆盖范围。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实施农村牧区贫困学生“二免一补”政策。②加强农村牧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重点加快建设农村牧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立完善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制度,积极探索对农村牧区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治的有效办法。③建立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牧区养老体系。探索建立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将失地农民、进城务工农牧民、小城镇农转非人员纳入社会保障制体系。继续发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事业。

  4、继续抓好扶贫工作。要坚持解决温饱与巩固温饱成果并重,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要增加扶贫资金投入,做好以工代赈的计划工作,优先安排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生态以及资源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变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地区综合生产力。要积极稳妥地进行生态移民和易地扶贫,做好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积极引导群众立足当地优势资源进行农牧业生产,开辟二、三产业,增收创收。加大对口帮扶力度,鼓励更多的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持帮助贫困地区。要坚持开发式扶贫和救济式扶贫并举,一手抓扶贫,一手抓防止返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特困人口,及时发放救济款物,按规定减免有关税费,确保生活不出问题。

  四、“十一五”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措施

  实现上述任务,要立足青海省农村牧区的实际,围绕农牧民增收这个中心,坚持五个统筹,解决好资源约束与人口刚性增长、发展经济与保护生态、农牧民收入增长缓慢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农牧民技能素质低下与充分就业等四个主要矛盾;推进土地流转征用制度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城乡二元结构改革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六项改革,消除制约农村牧区生产力发展的体制障碍;要强化政府在“三农”工作的责任,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运行的引导和调控,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关心支持“三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良好发展格局。

  (一)启动实施“8134”工程

  “十一五”时期,要进一步加强农牧业基础地位,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为中心,努力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加大对农牧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确保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实现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主要实施好“8143”工程,即8个百万工程:2010年全省马铃薯播种面积达到150万亩,杂交油菜播种面积达到150万亩,环湖牧区羔羊年出栏100万只,新增中低产田改造面积100万亩,培训农牧民100万人次,年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100万人次,人畜饮水解困人口110万人,粮食产量恢复到110万吨;3个4百万工程:2010年农区畜牧业良种牛羊存栏量达到400万只,每年新增设施农牧业面积400万平方米,新增造林合格面积400万亩。

  (二)深化改革,增强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活力

  要稳定和完善“一个机制”,健全“三个体系”,深化“六项改革”。

  一个机制:就是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三个体系:一是健全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首先要加大对省、州(地、市)、县、乡四级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完善服务功能和手段。其次要创新农技推广体制,将农技当成一种特殊商品来推销,用经济的思想,营销的理念来策划和运作农技推广工作,树立“以农牧民为中心,以技术为商品,以物质为载体”的推广和服务理念,逐步建立收支自负、经营服务统一的乡镇农技服务连锁部的新型农技推广网络,真正发挥农技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使个人的积极性与推广成果充分结合,按市场需求发挥自身技术优势,促进农牧业科技的推广和普及,使技术真正成为生产力。要推进各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制度创新,培育和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发挥其在提供社会服务,保护农牧民利益等方面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激发基层农技推广部门下乡服务的积极性,同时充分发挥气象部门为农牧业的服务功能。二是健全农畜产品市场体系。要培育各种新型的农畜产品营销主体,加强农村牧区市场建设,重点建设产地批发市场。着力解决好分散经营的农牧民顺利进入和不断开拓市场的问题,完善农畜产品“绿色通道”。三是健全政府对农牧业的支持和保护体系。加大对农牧业基本建设和科技投入,不断完善农牧业投入机制,调整优化农牧业投资结构,要增加财政支出中农牧业生产的比重,加大对农牧业补贴的力度,完善补贴方式。建立农牧业生产风险基金,价格调节基金,避免或减少自然灾害对农牧民造成的损失,也避免农畜产品价格因产量的变化而大起大落。

  六项改革:

  ——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一是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土地补偿标准。我省农村普遍存在耕地面积少、土地瘠薄、效益不高的问题,应根据有关政策和各地的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实施办法。二是农村土地流转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逐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按照保障农民权益、控制征地规模的原则,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程序。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征地时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及时给予农牧民合理补偿,妥善安排好失地农牧民的生计。对非公益性用地,不能再动用政府征地权力,而是在有关制度的严格控制下,改为征购。三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国策,加强征地管理,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总量,严把建设用地审批关。在保证国家、省各项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引导和鼓励建设项目占用劣地和荒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

  ——深化农村牧区税费改革。一是要在巩固现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创造条件逐步实现城乡税制的统一。从2005年开始,全省取消农业特产税和农牧业税。二是为了确保农村税费改革达到预期的目标,必须进一步完善农村税费改革的方案,尽快明确财政转移支付的额度和期限,让基层干部心中有数。要尽早化解乡村债务,彻底理顺财政体制。对于过去的乡村债务,出台一些可操作性的政策,对乡村债务进行重组和清理。三是继续推进配套改革。税费改革的主要配套措施是进行乡村机构改革,减轻财政压力,乡村机构改革的重点放在事业单位上,该撤的撤,能并的并,多渠道分流人员,尽量减少财政供养人员。四是开展省直管县试点,改革现有州、地、市管县体制,改为省直管,从体制上减少行政层级。五是要采取措施,保证农村牧区义务教育有稳定的经费来源,确保义务教育投入不低于改革前的水平并有所提高。对因取消农村牧区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而形成的经费缺口,应该加大财政支付转移力度,并予以安排并专项列支。六是要在稳定农牧民税赋的前提下,根据耕地面积、灾害及贫困户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政策及时减免税赋,对农村牧区税费实行动态管理。同时,继续贯彻落实好“四项制度”,完善和健全立法,强化依法管理税费,遏制各类不合理收费和变相搭车收费现象。

  ——继续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切实加强“四个能力”,即: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增强粮食储备能力、加强粮食市场预警能力、提高粮食宏观调控能力。一是建立健全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制度,逐年扩大直补范围,增加直补数额,制定便于操作和监督的实施办法,确保补贴资金真正落到农民手里,解决种粮农民效益低、收入少的问题。二是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加强粮食市场管理,大力整顿粮食市场秩序,与产区建立多种形式的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三是增加粮食储备规模,优化储粮结构。根据市场粮价上涨和今后供需趋紧的状况,再增加0.5~1亿公斤的省级粮食储备,在现有小麦、青稞、面粉、食用油的基础上,再安排2500万公斤的大米储备,并将食用油储备调增至250万公斤,以增强我省应对粮食市场波动的能力。加快粮食流通成本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利用粮食企业贴近市场,了解市场行情的优势,更主要的是借助于企业的产权约束机制,风险约束机制和逐利的动力机制,让企业逐步进入粮食储备领域,从而起到稳定市场、分担政府财政压力和风险的目的。同时,做好粮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省政府应急调动。四是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改革和创新农村牧区金融体制,加强对农牧户和农村牧区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一是切实解决农村牧区资金流出问题,做到资金取之于农、用之于农。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鼓励商业银行把在农村牧区吸收的资金更多的用于农村牧区,邮政储蓄吸收的农村牧区资金应以农业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方式返还农村牧区,从各方面加大对农牧业的信贷投放,增加农牧户贷款。二是要加快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步伐,解除包袱,理顺体制。要明晰产权关系、强化政策机制、增强服务功能。我省应借中央对农村信用社改革之机,切实抓好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工作,对农村信用社沉淀的资金制定一些政策,该剥离的剥离、该化解的化解。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农牧民贷款信用担保体系,分散农牧民贷款风险。要发展农村牧区保险,扩大保险范围,增加保险种类,实行较灵活的保险方式,吸引更多的农牧户和农牧企业参加保险。加大农牧户联保贷款的推广力度,鼓励保险公司开办贷款担保业务,也可由借款人(农牧户或企业)合资组建担保公司或担保合作社,当发生风险损失时,由担保公司或担保合作社负责补偿。同时,提高农牧户和企业的金融意识,增强其资信和债信的观念,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四是整顿农村信用秩序,引导规范民间信贷,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逐步改革城乡二元结构。优化资源配套,统筹中心城市与小城镇的产业、市场及功能的转移和对接,不断延长产业链和上下游产品配套,加速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向小城镇聚集,引导乡镇企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我省地域辽阔,经济落后,在城乡统筹发展上,必须推动城乡融合,实行“三步走”战略。一是推动城乡产业融合。城里的农畜产品加工业和农牧业生产服务业下乡,农村牧区为城市生产生活服务的产业进城。使城市的产业布局和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合理分工,形成紧密的产业互动链条,由城市二、三产业推动农村牧区的二、三产业,由农牧区二、三产业推动城市产业层次的提升。二是加快市场的融合。把城市、农村牧区市场建设统筹安排,打通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渠道,通过市场的链接和渗透,形成不受区域局限的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的交换格局。三是加快城乡功能的融合。城市为农村牧区的发展提供人才、资金、技术,农村牧区为城市提供食品、劳动力以及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城乡功能的双向流动和有效组合。

  ——农村牧区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大政府对农村牧区社会保障的投入力度,优先解决农牧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牧区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的差距,最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要探索加快建立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先期进行试点。允许农牧民将土地、草场使用权资本化,成为保障基金的主要来源。要坚持家庭养老保障与社会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逐步提高社会化养老的程度。要把符合一定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的范围。农民工社会保障应按照他们的实际需求分阶段、分层次、逐步推进。对于已经在城市中有稳定的工作和稳定收入的进城农牧民,可逐步纳入城市社会保障的范畴。

  (三)加快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步伐,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

  根据青海省的资源禀赋和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调整和优化农牧业区域结构,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在继续发展和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的同时,加快畜牧业的发展,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发展林业和渔业,提高种植业和林牧渔之间的多层次综合利用水平,努力实现农林牧渔的有机结合。要突出特色资源,努力发展外向型经济,通过提高蔬菜、花卉、药材、农作物制种的质量和生产规模,扩大省外的供应量,以换取粮食主产区的粮食,从而大大提高土地的产出效益。

  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是农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是搞好龙头加工企业建设。抓住壮大实力、增强竞争力、提高带动力三个关键环节,“十一五”期间重点扶持藏毯、马铃薯、牛羊肉、乳制品加工等一批有市场、有效益、有紧密利益连接机制的企业和生产基地。加快制定对龙头企业的具体扶持政策,创造其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积极发展定单农业,有条件的地方可发展生产基地与连锁经营、配送中心相结合的新型农牧业经营流通方式。要将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与转变农牧业增加方式有机的结合起来,围绕和依托现实基础较好,市场容量和综合开发利用潜力大,发展前景广阔的,优质杂交油菜制种、牛羊肉、专用型马铃薯等特色农畜产品产业,形成1—2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主导产品产业群体。大力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重点发展需求弹性高、附加值高的农畜产品加工业。在产品质量上要符合现代消费需求的发展趋势,向方便化(主副食品方便化)、标准化(营养平衡、安全卫生、统一标准)、功能化(保健)、专用化、特色化、绿色化方向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农畜产品加工和储运保鲜技术,走产、加、销一体化道路。

  (四)加快发展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多种经济成份

  要在完善双层经营的体制的基础上,积极扶持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等能够与农牧民形成稳定利益关系的经营性体制。农牧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基础、产业类型、文化特点等具体条件,因地制宜,创造性的寻求合作经济组织的最佳发展道路,形成自己的发展模式,解决农牧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要适应农产品国际贸易的新形势,加快建立健全畜产品、蔬菜等产品的行业协会和商品协会,并赋予其必要的职能和手段。已建立的合作经济组织要不断完善利益互补、利益分配机制和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供销社改革,发挥带动农牧民进入市场的作用。政府应重点在税收、信贷、工商等方面给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以政策支持。要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一批专业素质好、经营规模大、装备水平高的核心农牧户。探索集体经济组织的股份合作改造,为离土农牧民将土地股份转为资本和大户规模经营创造条件。

  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和经济形式,对于农村牧区资源优化配置,增强农村牧区经济活力,促进农牧民增收等具有现实意义。“十一五”期间在积极探索集体经济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推进集体乡镇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同时,积极推进农村牧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消除妨碍各类经济成份和形式等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鼓励农村牧区青年创业,支持农村牧区能人做大做强,为农村牧区各类人才的脱颖而出和施展才干提供有利的舞台和空间。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清理和取消对农村牧区个体私营经济在产业准入方面的不合理限制,走乡串户的商贩活动免除工商登记,切实解决个体私营经济在贷款担保、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鼓励城市地商企业、大专院校到农村牧区建基地、上项目,促进城乡经济和互动互惠发展。

  (五)狠抓项目管理,创新建设机制

  进一步规范农牧业建设项目办事程序,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做到项目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落实工程项目建设“三制”,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严厉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项目资金的正常使用。同时,要以建设项目为载体,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通过创新建设、管理、运营机制,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确保充分发挥项目工程效益的同时,降低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逐步推行人畜饮水等工程的统建、代建制度。强化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力度,统一运筹项目的相互配套,扩大农牧业生产内涵和外延,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农牧业项目建设效益。

  (六)各行各业支持“三农”,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城乡发展的迫切要求。在进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阶段,要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有效地加以推进,是实现“十一五”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证。一是要把巩固和加强农牧业基础地位,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二是改革政府资金投入方式,加大对农牧业的补贴力度,完善补贴方式,建立稳定的农牧业投入增长机制。三是优化农牧业和农村牧区投入结构。在继续抓好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同时,要加强农村牧区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四是积极探索符合我省省情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有效方式,下大力气遏制城乡差距拉大的趋势。要通过统一规划、政府支持、创新机制、示范引路,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提高。

  (七)加强农村牧区法制建设,提高农村牧区执法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是实现“十一五”发展目标的根本保护。(1)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法》、《草原法》、《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村民自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水平。(2)大力开展普法教育,使广大农牧民知法懂法,培养法制意识,增强法律观念,鼓励司法机构向农村牧区提供法律援助,为化解农村牧区矛盾提供法律诉讼渠道。(3)适应新阶段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发展需要,研究制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农牧民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农牧业资源,保障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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