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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伦理学
作者:余谋昌 王耀先  文章来源:高等教育出版社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8/23 11:29:0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出版时间: 2004-7-1
  • 字  数:
  • 版  次: 1
  • 页  数: 379
  • 印刷时间:
  • 开  本: 16开
  • 印  次:
  • 纸  张:
  • I S B N : 9787040144680
  • 包  装: 平装
  • 内容简介

      本书是教育部“高等教育百门精品教材建设计划立项项目”教材。本书是在对国外环境伦理学最新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研究后,结合中国环境伦理学研究和高校教学实践编写的一部新教材。
      全书共分九章。第一章至第三章是基础部分,主要介绍了环境伦理学的学科性质、环境伦理学的历史演进、环境伦理学的主要理论流派;第四章至第七章是理论部分,主要研究了自然的价值、自然的权利、环境伦理的基本原则、环境道德的主要规范;第八章至第九章是实践部分,主要论述了与决策、科学技术、人日、湿地和荒野保护、可持续发展、环境法治、环境教育等有关的环境伦理问题。
      本书的主要特色是以新的视野,阐述了环境伦理学的基本理念,并结合中国的基本国情探讨了环境伦理在实践中的应用问题。
      本书可作为高等学校的公共课教材,也可供环境伦理学专业研究生教学之用,还可以作为环境伦理学研究人员的参考读物。
     
    目录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环境伦理学的学科性质
     第二节 环境伦理学产生的理论与现实基础
      一、环境伦理学产生的生态学基础
      二、环境伦理学的产生是伦理进化的必然
      三、环境伦理学产生的现实要求
     第三节 环境伦理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学习和研究环境伦理学的意义
      一、实现思维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二、明确我们对自然的责任和义务
      三、唤起我们的生态意识和生态良知
     思考题
     主要参考和阅读文献
    第二章 环境伦理学的历史演进
     第一节 环境伦理思想的形成
      一、西方早期的资源保护运动
      二、环境伦理学说的提出
     第二节 环境伦理学的产生及其发展
      一、环境伦理学产生的社会背景
      二、环境伦理学的产生与发展
      三、环境伦理学的发展趋势
     第三节 中国古代的生态智慧
      一、道家的生态智慧
      二、儒家的环境伦理意识
      三、佛学“尊重生命”的博爱意识
     第四节 环境伦理学在中国的发展
     思考题
     主要参考和阅读文献
    第三章 西方环境伦理学主要流派
     第一节 人类中心主义
      一、人类中心主义及其传统形态
      二、现代人类中心主义
      三、超越人类中心主义
     第二节 动物解放论与动物权利论
      一、动物解放论
      二、强式动物权利论
      三、弱式动物权利论
      四、认真对待动物保护伦理
     第三节 生物中心主义
      一、敬畏生命
    二、尊重大自然
     第四节 生态中心主义
      一、大地伦理学
      二、自然价值论尸
      三、深层生态学:生物圈平等主义与自我实现论
     思考题
     主要参考和阅读文献
    第四章 自然界的价值
     第一节 自然价值概念
      一、自然界是否存在价值?
      ……
    第五章 自然的权利
    第六章 协同进化的环境伦理基本原则
    第七章 环境道德的主要规范
    第八章 环境伦理实践(一)
    第九章 环境伦理实践(二)
    结束语
     
    书摘插图
     
    第一章 绪 论
    第三节 环境伦理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环境伦理学研究的主要内容,是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伦理责任。它的学科性质决定了它必然包含对三大主题的研究,即自然的价值和权利的研究、人对自然道德原则的确立与道德行为规范的研究、现实生活领域中环境伦理问题的研究。其中,自然的价值和权利的研究是环境伦理学研究的核心,它直接导致了我们对自然界及其存在的态度。因此,它是确立人对自然界责任的重要依据,也是确立人对自然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的理论依据。围绕着对这些理论问题的讨论,产生了环境伦理学不同的理论流派。
    对自然的价值和人对自然责任的研究是决定自然是否具有获得道德关怀资格的依据,而这两者又是建立相应的人对自然道德规范的前提。站在不同的立场去认识自然的价值和人对自然的责任得到的结果必然不同,由此制定的道德行为规范也必然不同。环境伦理学内部不同的流派正是基于对上述问题认识的差异而产生的。如大多数人类中心主义者不承认自然界具有独立于人的内在价值,因而不认同人对自然有直接的道德义务;动物解放论者和动物权利论者认为是否有感受能力是判断内在价值的根据,而这种能力只有人和某些动物具有,因而只有他们才具有道德关怀的资格;生物中心主义者则认为一切有生命之物皆有内在价值,都具有获得道德关怀的资格;而生态中心主义者则要求承认一切自然存在都有内在价值,他们主张道德关怀的资格应该扩展到整个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一些持盖娅假说的哲学家甚至提出了地球乃至宇宙的权利高于生活于其上的生命的权利的主张。因此,各流派在建构道德规范上的差异就不足为奇了。此外,道德规范具有可操作性的特点,使得它的建构并不完全取决于价值观和伦理观,还需要与一定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形态相适应。尽管如此,各种学说在道德行为规范的建构中仍然具有共同性,差异性主要表现是道德境界层次上的。在不同的环境价值观和伦理观下面,可以存在某些共同的环境道德行为规范。这是建立一个完整的环境伦理体系的基本前提。
    如果能够建立起一个统一和完整的环境伦理学,那么,它的起点在哪里?它与传统伦理学应当如何划界?能否将环境中的所有存在物都纳人人类的道德共同体中来?在20世纪70—80年代,这些问题争论非常激烈。环境伦理学的基本宗旨是寻求一种普遍认同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协同发展的伦理依据。因此,下列问题构成了环境伦理学实现其宗旨必须解答的基本问题。
    第一,我们怎样认识自然界?自然界是否有不依赖人类的价值?自然存在物是否只具有工具价值?它是否拥有内在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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