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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大学生村官考硕士加10分 自主创业提供贷款
作者:全来龙    文章来源:新法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3-16
    连日来,一张刊登《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公告》的宣传海报,在省内各高校张贴,吸引了众多大学生的目光。15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3月底,还将下发详细解读手册并出台相关细则。根据这一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当“村官”,服务期满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可加10分。此外,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高职生当“村官”可免试读成人本科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高校毕业生参军退役考研可加10分

  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由政府返还相应学费,代偿助学贷款(具体细则尚待公布);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毕业生自主创业可获5万元小额贷款

  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的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各地城市应取消落户限制;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

  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参加创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灵活就业并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经济困难毕业生可申请求职补贴

  该政策还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对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免收招聘报名费和体检费;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具体细则尚待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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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见鬼    责任编辑:见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