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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展碳金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
作者:孙阿妞 文章来源:武汉金融 点击数6460 更新时间:2010/7/6 12:26:1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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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发展碳金融面临的问题 尽管近年我国碳金融交易规模增长迅速,但目前碳金融的发展仍然面临着一系列问题,这给碳金融的未来发展带来了不确定性。 一是市场分割制约价格发现功能。目前,国际碳交易绝大多数集中在国家或区域(欧盟)内部,统一的国际市场尚未形成,在各区域市场中,欧盟排放贸易体系担任全球引领者的角色。目前,从事碳金融交易的市场多种多样,既有场外交易机制,也有众多的交易所;既有政府管制产生的市场,也有参加者自发形成的市场。这些市场大都以国家和地区为基础,在市场制度安排上存在较大差异,不同市场之间难以进行直接的跨市场交易,碳金融市场处于高度分割状态,制约了交易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 二是碳交易的定价权缺失。与巨大的碳排放资源地位相比,目前我国碳资本与碳金融发展落后,不仅缺乏成熟的碳交易制度、碳交易场所和碳交易平台,而且没有碳掉期交易、碳证券、碳期货等各种碳金融衍生品的金融创新产品以及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这使中国处于国际碳市场及碳价值链的低端位置,并没有话语权,不得不接受外国碳交易机构设定的较低的碳价格。目前国内的二氧化碳排放每吨交易价格在8欧元左右,而国际市场的交易价格一般在15欧元以上。当国际碳市场价格下滑时,中国企业在CDM项目建设周期中还承担着违约风险。因此,中国在新的全球碳金融框架下争取定价权刻不容缓。 三是巨大的政策风险问题。一方面,国际公约的延续性问题产生了市场未来发展的最大不确定性。《京都议定书》的实施仅涵盖2008-2012年,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国际碳减排政策如何安排还取决于各国在新一轮气候谈判巾的博弈结果。届时我国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减排义务也存在不确定性。这对我国碳金融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将产生直接影响。另一方面,减排认证的相关政策风险也可能阻碍市场发展。在原始减排单位的交易中,交付风险是最大的风险,而在所有导致交付风险的因素中,政策风险最为突出。因为,核证减排单位的发放是由专门的监管部门按照既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认证,即使项目获得成功,其能否通过认证而获得预期的核证减排单位,仍具有不确定性。从既有的经验看,由于技术发展的不确定性以及政策意图的变化,有关认证的标准和程序也在变化之中。而且,由于项目交易涉及不同国家,要受到东道国法律的限制,所以,碳金融交易市场发展面临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是非常巨大的。这些风险是市场交易主体所难以控制的。 四是交易成本高昂。国际碳金融交易市场的交易成本巨大,主要源于基于项目的交易涉及跨国项目的报批和技术认证问题,监管部门要求指定运营机构来负责项目的注册和实际排放量的核实,此过程所涉及的费用高昂。此外,目前我国作为碳排放的出售方,与欧洲碳基金、国际投资银行等碳排放购买方之间开展交易往往缺乏成熟的中介组织和交易经验,在谈判中处于弱势地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交易成本。 五是知识短缺成为碳金融发展的软约束。碳金融是一个历史较短的金融创新领域,我国的商业银行、碳排放交易所等机构对碳金融业务的利润空间、运作模式、风险管理、操作方法以及项目开发、审批等缺乏应有的知识存量,有关碳金融业务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才也非常短缺。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对发展碳金融交易业务缺乏内在动力,这对碳金融的发展会产生一定抑制作用。 四、促进我国发展碳金融的政策建议 (一)构建交易平台,统一碳交易市 一是多建立一些环境产权交易所、能源交易所等碳交易平台,为碳排放权供需双方搭建沟通和议价的场所,以促进市场的整合和价格的最终发现。二是通过建立统一的交易机制来逐步统一国内的碳交易市场。三是着手推进交易所制度的完善,促进参与主体范围的不断扩大。 (二)全方位战略谋划,争取碳交易定价权 一国货币要想成为国际货币甚至关键货币,通常遵循计价结算货币一储备货币一锚货币的基本路径,而与国际大宗商品、特别是能源的计价和结算绑定往往是货币崛起的起点。因此,我国必须在国家战略层面进行全方位的战略谋划,构建碳资本及其主导下的碳减排发展体系框架,使人民币成为碳交易计价的主要结算货币,这是人民币成为国际货币的必由之路,也是中国在新能源领域争取定价权的关键一步。 (三)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碳金融发展 为规避开展碳金融业务的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等有关部门应该加大协调力度,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碳金融的操作办法和法律法规,确保我国碳金融的规范发展。在具体的操作层面,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创新合同条款转移风险,或在制定合同过程中,咨询或聘任擅长国家法律的律师,确定对银行有利的法律使用和法律管辖,或通过责任保险等商业保险转移碳金融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培育中介机构,促进碳金融开展 一是培育中介机构,包括两个层面:交易平台的培育和完善以及对参与碳金融的咨询、评估、法律、会计等中介机构的培植。二是在开展碳交易时,鼓励专业性的中介机构参与其中,如项目谈判时让专业的咨询机构给予指导、项目评估时让资深的评估机构参与、项目融资时让担保机构介入、合同订立时让法律机构协助等,以有效的降低交易成本和项目风险,促进碳金融业务的健康开展。三是商业银行应该加强与国内外碳金融服务中介的合作,共同探索碳金融市场的发展,一方面可以获得关于CDM等项目的风险评估等服务,另一方面也可以从合作中学习借鉴到先进经验。(中国人民银行萍乡市心支行 孙阿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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