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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的“美好时代”
作者:崔滨  文章来源:齐鲁晚报  点击数1367  更新时间:2011/6/12 18:37:3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天上掉馅饼的产业模式

  直到现在,济宁市造纸企业山东华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孔凡波,依然记得2003年9月与山东融世华租赁公司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时,半信半疑的心情。“当时我们新上了4条造纸生产线,对热动力的需求也相应提高,而原有的锅炉热效低、污染重,急需升级改造,但当时企业资金已经很有限了。”孔凡波回忆。

  融世华租赁公司向华金集团抛出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橄榄枝,独特的合作方式让孔凡波感觉如同天上掉下来一块大馅饼,“融世华提供的方案是,由他们出钱买节能设备,由他们自己的节能专家来施工运营,然后按照我们企业的节能量收取回报,这样的模式让我们心里将信将疑。”

  融世华租赁公司董事长孙红介绍,华金集团所实行的,就是合同能源管理产业中的效益分享模式,其特点就是客户零风险、零投入,“不过,当时合同能源管理还是新生事物,很多客户都不相信有这种找上门来的好事,所以初期的合作非常艰难。”

  不过,数字可以说明一切。这一最终成为国家工信部第一批合同能源管理推荐项目的合作,融世华公司共投资1500万元,承担了华金集团热力改造项目的设计,以及锅炉、汽轮发电机组的采购和安装;同时与华金集团约定了目标节能量,由此产生的节能降耗效益分享期为2年,分享比例为融世华公司80%,华金集团20%。

  而事实是,在效益分享期内,融世华的节能方案共创造经济效益4075.54万元;华金集团不仅满足了生产用热需要,而且生产用电基本实现自给自足,大大降低了电费支出。

  与华金集团一样,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中获得双赢的,还有省内外纺织、机械、轻工、电力、建材、冶金、化工等十几个高耗能行业的120家企业。作为山东第一家也是全国首批3家合同能源管理企业,融世华租赁公司为合作企业创造的节能减排效益,相当于在省内新增2万公顷森林,显示出这一产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的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的前世今生

  很多人并不知道,作为一项在国外早已成熟并广泛应用的产业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其实已经存在并发展了整整15年,而这一产业在山东的落地生根,还有一段少有人知的故事。

  时间回到1996年,国家为尽快建立基于市场的节能新机制,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排放,应对全球温室气体效应,与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启实施了“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利用这一契机,我国在北京、山东和辽宁成立了三家合同能源管理示范企业,而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的前身,山东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

  在山东省政府投入了3千余万启动资金后,当时在政府部门工作的孙红受委派与其他6人一起投身到了全新的合同能源管理行业中。“我更多就是把它作为一个政治任务来完成。”孙红告诉记者。

  此后的1998年,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正式签约,成功地争取到2100万美金的世界银行贷款和500万美金的全球环境基金的赠款。从此,融世华等3家国内首批合同能源管理企业正式实施世行项目,开始了把这一机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探索。

  “合同能源管理,就是以节能服务为主要业务,帮助客户实现节能方面的改造,同时为项目解决融资和技术方面的难关,其经济收益由节能项目公司和客户企业共同分享。”孙红这样定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简而言之,就是免费为客户提供整套节能服务,企业可以不投一分钱实施节能改造,还能享受节能收益。

  孙红认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引入,使得节能有机会变成一项创造财富的过程,把环保、生态等众多产业的绿色价值变成了人们能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益。而且随着中国节能促进项目的开展,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得以初步形成。”

  “最好时代”的泡沫隐忧

  尽管合同能源管理前景广阔,但2010年全行业587亿元的总产值,还不及高耗能企业中煤能源一家上市公司去年712.68亿的营业收入。“主要是由于合同能源管理的资金回收周期长、以及社会对这种特殊的产业模式的接受程度有关。”5月22日,山东省节能办主任郑晓光告诉记者,“比如机关单位,能源合同管理模式还难以与传统的财务支出方式相对接。”

  不过,2010年以来,合同能源管理终于迎来政策扶持的曙光,先是国务院将其确立为国家重点发展的产业;随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对节能服务公司从事节能减排项目给予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而在山东,去年我省也出台了鼓励合同能源管理的26条意见,特别鼓励全省各类机关积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节能降耗;同时在税收方面也有减免。“从最初的融世华一家到现在,山东已经有72家各类合同能源管理企业了。”郑晓光告诉记者。

  然而,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戴彦德认为,合同能源管理对用户来说是零投入、零风险,但由此产生的风险却主要由节能服务公司来承担,因此它需要有资金在后面做支撑,对于资金缺乏的企业,合同能源管理这种特殊的产业模式,又难以获得银行贷款,产业壮大的“最后一公里”,仍然存在诸多崎岖。

  对此,融世华租赁公司董事长孙红认为,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只要取得合法资质,其注册资本金就可以放大10倍使用,即1亿元的注册资本金可以放大到10亿元规模。“实行融资租赁,无异于为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强大的‘自造血’功能,融资难问题迎刃而解。”孙红告诉记者,目前,融世华借助世行合同能源管理二期的合作资金,正着手在“节能设备融资租赁的新型业务”上,寻找一条路径。

  “融资租赁的资金杠杆效应,相应增加了项目的风险,这对于企业的管理和控制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孙红的心里,最难以忘记的就是1999年与德州宁津晶体材料厂的合作项目,这个投资额255万、分3年进行的长期项目,仅在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后,便由于对方转移资产导致企业破产,最终使得项目以失败黯然收场。

  “现在看到了产业的前景,很多风投资本纷纷涌入,而且从设备制造商到服务运营商,甚至还有政府机关办公室等,都加入到合同能源管理的大军,这些缺乏相关经验,又对风险认识不足的后来者迅速进入,很难说就一定能分到蛋糕。”西门子节能中心总监黄庆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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