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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低碳发展模式推进低碳城市建设
作者:赵焕明  文章来源:江门日报  点击数799  更新时间:2012/10/18 3:39:0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昨天,市长庞国梅主持召开市政府十四届十二次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了《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市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了《江门市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为保护海域生态环境,促进海域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维护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1月25日通过了《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我市是广东省海洋大市,领海基线以内海域面积2886平方公里,海岸线长420公里,大小海岛561个,海岛个数位居全省第二。近年来,我市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用海,认真贯彻执行海域使用三项制度(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权属、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把好海域使用审批关,加强海域使用动态监管和海监执法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庞国梅要求,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强化各级政府、市民的“蓝色国土”理念和依法用海意识;要进一步完善海洋功能规划,做到保护与开发利用齐头并进,推进我市海洋经济发展;抓住我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以及市政府与省海洋与渔业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契机,根据我市的特点,通过省项目推动,做好重点工作,取得更好实效;积极稳妥开展“海域使用直通车”试点工作,科学推进围填海,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土地储备;严查非法用海行为,提高用海质量和管理水平。

  2011年11月,我市被确定为全省4个低碳试点城市之一。为推动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探索低碳发展模式,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江门市低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确定了低碳城市发展目标:经济发展质量明显提高,经济发展方式向低碳发展转型取得初步成效,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理念成为全社会广泛共识,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到2015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达到省目标要求。我市低碳试点工作重点是:推动产业低碳化发展;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和提高能效;发展低碳交通;发展低碳建筑;打造低碳环境;倡导低碳生活;创新低碳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庞国梅强调,各部门要以低碳试点城市为契机,切实担负起职责,选准重点,寻找突破口,做好这项工作,积极探索成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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