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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机制改革试点扩大 08年研考有七变 |
作者:陈霄飞 文章来源:北京考试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18 8:17:14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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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试报实习记者 陈霄飞
变化一 培养机制改革试点扩大 据了解,2007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17所高校试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等招生单位将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说,教育部将继续扩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试点范围,2008年将安排设置研究生院的普通高校进行试点。 变化二 农学门类首次联考专业课 从2008年起,在研考中,纳入农学门类招生的所有学科专业(含其他学科门类中授予农学学位的学科专业)的公共基础和动植物类学科群的基础综合将实行联考,其他学科(含16个二级学科)的基础综合部分,招生单位可自行命题。 变化三 复试分数线分区有调整 教育部对200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分数线分区进行了调整,河北、山西等7个省份从复试分数线一区调整为二区。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按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二区的分数线一般要比一区低5分。以去年的历史学复试分数线为例,一区的考生为290分,二区为285分,三区为280分。 变化四 复试分数线照顾三区在职生 目前在三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如报考地处一、二区的招生单位,按三区分数线予以照顾;目前在二区就业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在职考生,报考地处一区招生单位不享受二区分数线的照顾政策。 变化五 调整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变化六 交卷时间有调整 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变化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接收非该计划的调剂考生 200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不接收未报考该计划的调剂考生。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外录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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