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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规范养犬行为 养犬户须签订文明承诺
作者:王志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4 8:45:1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新华网济南8月3日电(记者  王志)济南市文明办、公安局、环卫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开展规范养犬行为活动,养犬户须签订文明养犬承诺,而文明养犬不达标的社区将不能被评为文明社区。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饲养宠物犬。养犬给人们带来了生活情趣和家庭温馨,但养犬的不文明行为,也带来污染公共环境等诸多社会问题。

    为倡导文明养犬,济南市确定,各社区要制订《社区文明养犬公约》,与养犬户签订文明养犬承诺,并建立辖区犬只的详细档案,一年核实普查一次,并按规定组织犬只登记、免疫等。

    济南市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户外遛犬时应随身携带养犬登记证,主动使用束犬链(绳)牵领,主动为犬只佩戴嘴套;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避免犬只近距离接触小孩、老人、孕妇等特殊群体;不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在合适的时间和地点遛犬,防止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不便等。

    济南市确定,在明年第十一届全运会举办前,济南各社区将基本达到文明养犬标准。文明养犬不达标社区,不能被评为文明社区;已是文明社区,将取消文明社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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