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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3月1日起实施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浙江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6 5:15:46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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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与国家质检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该《指南》对苯、甲苯、甲醛等8种常见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设定了限值。 该标准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浓度要求。该标准适用于评价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该标准主要适用于销售的新生产汽车,使用中的车辆也可参照使用。该标准为首次发布。 车内空气质量标准在制订时参考了国外的相关标准,但在有些指标限值上仍然不及欧盟、北美等严格。比如,根据德国制订的车内环境标准,车内甲醛含量不能超过0.08毫克/立方米。我国的标准是不能超过0.10毫克/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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