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高温行车警惕车内“隐形杀手”
作者:王俊禄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7/18 4:24:3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新华网杭州7月17日电(记者王俊禄)夏季高温气候下,一些压缩性物品可能成为车内的隐形杀手。浙江高速交警发布出行警示称:打火机、空气清新剂等物品不能放在仪表台上;同时,要避免给高温下的汽车部件急剧降温。

  7月14日,温州人贾某停车在服务区吃饭。他点完香烟后,随手将打火机放在车前的中控台上。十几分钟后,突然汽车警报器响了。等他打开车门,发现车内散落着一些塑料碎片,还伴随着刺鼻的煤气味。原来,贾某刚才放在车窗下的那只打火机在高温的直射下爆炸了。

  “幸好当时我不在车内,要是在开车途中突然爆炸,伤到眼睛等部位,难保不出事,后果真不敢想啊!”贾某事后仍心有余悸。

  其实夏季行车类似状况并不鲜见。不久前,浙江台州一名司机在加油时,轮胎突然爆炸,人被炸飞十几米远,这段视频在网上一度疯传。

  结合最常见的事故隐患,台州高速交警王颖俊警官提出了3条建议:一是不要在驾驶室仪表台上放置打火机、香水、空气清新剂、灭蚊剂等罐装压缩性物品,以免在高温直射下暴晒后,因气体膨胀发生爆炸,甚至引发自燃。

  二是不要直接给长时间在高温路面行驶的轮胎浇水降温,因为此时胎内气压较高,热胀冷缩极易爆炸。去年在7月在诸永高速就发生过一起驾驶员给发烫的轮胎浇冷水,结果被当场炸晕的情况。

  三是不要急着给发烫的车子加冷却水,否则不但极易损坏车子的发动机,而且可能会因为水箱内温度高、气压大,一旦急着打开,会被里面的蒸汽烫伤。

  王警官还提醒司乘人员,夏季要随车携带有效的灭火设备,并确保会正确使用,以应对车辆自燃等突发事件。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