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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环保督查中心落户广州 |
作者:严慧芳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4 9:52:0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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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严慧芳)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发出《总局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组建方案》的通知,全国将设立五个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其中华南督查中心落户广州,中心内设3至4个机构,暂按30名人员编制配备,为司局级建制,监管区域包括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等省区。
据介绍,中心将负责监督地方对国家环境政策、法规、标准执行情况;承办重大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案件的查办工作;承办跨省区域和流域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参与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与处理的督查工作等。 据介绍,各督查中心并不受大区管辖,直接受命于总局领导,对总局负责,受总局委托开展工作,但不指导地方环保部门业务工作。督查中心纳入总局环境应急响应体系,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记者获悉,华南督查中心已成立,设在华南环境保护科学院所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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