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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黄河中上游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超万亿
作者:张辉  文章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0/14 18:04:4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退耕还林是我国实施自然生态系统修复的标志性工程,也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大的生态建设工程。

  2014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元年。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国务院批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以此为标志,我国退耕还林事业进入了巩固已有退耕还林成果和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并重的新阶段。

  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重要历史节点,为了向人民报好生态建设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推动新一轮退耕还林,2014年,国家林业局在2013年开展6个重点省退耕还林生态效益监测评估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的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评估,并于今年发布《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国家报告(2014)》(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取得了哪些成果,数字背后说明了什么,工程对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哪些作用,退耕还林未来发展前景又将如何?《中国绿色时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林业局退耕还林(草)工程管理中心主任周鸿升,请他对《报告》进行全面解读。

  为什么要开展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评估

  长期以来,长江、黄河中上游地区由于毁林开荒和不合理的耕作方式,成为我国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地区。为了控制水土流失、减缓土地荒漠化、减轻风沙危害、改善生态环境,按照中央要求,1999年,川陕甘三省率先开展退耕还林,举世瞩目的退耕还林工程就此拉开大幕。2014年,国家出台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退耕还林工作又翻开新的篇章。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指出,建立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加快推进对森林、草原、湿地等的统计监测核算能力建设。贯彻落实《决定》《意见》作出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无一不需要加强重大生态工程绩效监测评估工作,无一不需要用科学的监测评估数据做支撑。

  首先,监测评估有利于推动建立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林业发展方式。开展绩效监测评估,不仅是深化工程管理,实现管理精细化、科学化的迫切需要,也是调整完善工程政策、建立工程实施反馈机制、修正机制的迫切需要。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结果真实地反映了现阶段退耕还林工程的成效和特点,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指导,有利于决策部门针对区域主要生态问题,进行顶层设计、整体规划和管理,促进形成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发展方式。

  其次,监测评估有利于推进生态文明评价制度的建立。完整的工程管理必然要求完整的绩效评价。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绩效监测评价,既包括工程效益监测评估,又包括工作成绩监测评价;做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绩效监测评估,必须不断增强监测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建立全面系统的监测评估体系。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为林业工程监测评估体系的建立提供了基础,进而推进了生态文明评价制度的建立。

  第三,监测评估有利于生态文明考核制度的建立。开展监测评估,实现“用数字说话”是加强干部考核、建立考核评价体系的客观要求,也是向人民“报账”“交卷”的客观要求。根据退耕还林工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结果,建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建设状况的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自然资源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使之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导向和约束。

  第四,监测评估有利于生态文明监管制度的建立。生态效益监测评估提供的可量化、可比较的生态效益数据有助于生态效益定量补偿制度的实施和利益分配的公平性。根据“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对提供生态效益较高的退耕还林工程区提高生态补偿力度,有利于促进生态保护和生态恢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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