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南水北调治污紧锣密鼓 水质已有明显好转
作者:丁国元等  文章来源:工人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8 9:03:0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山东:治污任务依然艰巨

    记者日前调查了解到,根据2000~2005年的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南水北调山东段的治污成效已初步显现。但是,山东段的水环境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治污任务十分艰巨。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区为济宁、菏泽、枣庄、莱芜、泰安、聊城、济南等10个地级市,57个县、市、区,面积达5.7万平方公里。

    监测结果显示,各测点普遍受到有机耗氧物质的污染,南四湖、东平湖流域水质为IV类或V类标准,问题最为突出;南四湖、东平湖水体均为重富营养化,水质富营养化程度比较严重;省界河流卫运河接纳了上游严重超标的污水,水质劣于V类标准。

    今年3月,山东省政府批复实施了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27个控制单元的治污方案。针对沿线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该省组织起草了《南水北调沿线地区水污染防治条例》。

    经过一系列努力,今年1至5月份与2000年同期相比,山东调水沿线水质持续好转。在20个可比断面中,有14个好转,6个基本持平。然而,水质状况与南水北调水质目标仍有较大差距,仅有2个断面达到《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治污规划》确定的水质目标,达标率为8.3%。(孙覆海 葛红普)

河北:干渠区内建设须经批准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环保部门获悉,南水北调的输水线路、用水区域和相关水域都被列入污染防治重点范围。为了防止新污染产生,该省在南水北调干渠区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在立项时,都必须征得南水北调部门的同意。

    据介绍,河北省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将总干渠两侧50~200米范围设定为一级保护区。这一区域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向水域排放污水,禁止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

    此外,该省还在南水北调沿途2公里范围内设置了准保护区。根据有关规定,准保护区内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张世斌 张洁)

上一页  [1] [2]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