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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要“与自然共舞”
作者:徐友才  文章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2/11 18:30:41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国家主席习近平11月30日在巴黎出席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的重要讲话时指出,面向未来,中国将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十三五”规划重要内容,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通过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人和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据12月1日新华社消息)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与进步的一种形态,它是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目的,引导人们改变错误的生产和消费方式,逐步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是人类无序发展、对自然欠债的一种反思后的举措,也是人类自身生存发展的必然要求和选择。众所周知,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后,由于不合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遭到了巨大的破坏。不少地方出现了水土流失、水资源污染、干旱缺水、空气污染、土地荒漠化、耕地减少、土壤盐碱化、森林绿化减少、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现象。在巨大的国内生产总值背后,杀鸡取卵式的发展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破坏,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安全。

面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日趋破坏和减少、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等严峻形势,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迫在眉睫、时不我待。究竟如何才能把这项事关子孙后代的发展战略落实好,为后人留下更多的生态资产?笔者认为,自然与人类一样,有生命也有感情,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关键要做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和谐共舞”。

首先要学会尊重自然。人类之所以能够生存于地球,完全是得益于大自然的馈赠。人类依靠着大自然的资源赖以生存,作为地球大家庭的一员,只有与自然和谐共处,充分尊重自然,才能实现人类社会自身的永续发展。具体地说,就是人类在利用自然、开发自然的过程中,不能走发达国家工业化过程中以牺牲环境和资源为代价和“先污染,后治理”的经济发展老路,既要考虑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的长远价值,也要权衡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给予自然最起码的尊重。

其次要做到顺应自然。适者生存,逆者淘汰。万物生长,自有规律,山川河流的布局,也是顺势而为、自然形成。在自然为人类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和空间的同时,人类理应当懂得顺应自然。学会顺应自然,不仅仅是停留在口头上,还要落实在具体行动上。无论是国家发展战略还是地方开发建设,不管是政府行为还是个人行为,都要顺应自然生态的发展规律,千万不要逆自然而行,试图改变自然的发展规律,甚至不择手段地对自然生态环境进行蹂躏、破坏、损毁。否则,势必导致自然无情地报复。

最后要切实保护自然。保护自然,首当其冲的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通过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方式,不断提高人们对自然生态保护的意识,增强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严厉打击恶意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的一切建设和发展一律“亮红灯”,对只为提高GDP而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官员和领导干部要一律实行追责,始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全球气候变化走向。只有人人重视,从点滴做起,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与自然共舞”,人类与自然才能够和谐相处,社会发展才能够永续,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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