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我国土地复垦率偏低 人地矛盾加剧
作者:夏俊  文章来源:解放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0 20:30:23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解放网北京10月10日专电(驻京记者夏俊)目前,我国土地复垦率明显偏低,“旧账未还,新账又欠”,全国80%以上的历史遗留废弃地未得到恢复利用。同时因生产建设活动,每年有大量新增的废弃地得不到及时复垦。仅煤炭开采破坏土地,每年仍以70万亩左右的速度递增,其中约60%是好耕地。日前,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水利部、国家环保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

 《通知》指出,随着各地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工矿废弃地的数量依然持续增加,导致土地复垦“旧账未还、新账又欠”,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加剧了人地矛盾,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各地一定要认清土地复垦在经济建设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任务,切实把土地复垦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努力做到土地复垦与破坏数量平衡,实现“不欠新账、快还旧账”的目标。

  据国土资源部耕保司司长潘明才介绍,目前,全国土地复垦率已由《土地复垦规定》实施前的2%上升到约12%。但是土地复垦的现状不容乐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挖土、取土、压占等需要占用临时用地,据测算,修建一条公路临时用地一般占总用地量的1/5左右;“空心村”现象普遍存在,一些老宅基地长期无人居住,而新建房屋又在不断占用新的耕地;一些砖瓦窑严重破坏了耕地甚至是基本农田的耕作层,长期废弃无人复垦。以煤炭行业为例,2005年,全国原煤产量约20亿吨,造成破坏的土地面积达60万亩至100万亩。由于被破坏的土地没有及时恢复利用,环境恶化,人地矛盾激化,一些地方老百姓生产生活条件下降,严重影响社会稳定。

另据有关专家测算,约有60%以上的废弃地可以复垦为耕地,每年可新增加粮食270亿公斤;约30%的废弃地可以复垦为其他农用地,可新增产值405亿元;约10%的废弃地可以复垦为建设用地,至少可满足我国四年至五年的建设需要。(解放日报北办供稿)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