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用法律来保障生态葬中纪念亲人的权利 |
作者:刘义杰 文章来源:红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4/4 10:22:0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
生态安葬,也称绿色安葬,是指通过树葬、花坛葬、海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实现土地资源合理使用和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记者调查发现,由于观念难转变、服务跟不上等问题,我省不少地方生态安葬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4月3日《大众日报》) 生态安葬已经提倡了很多年,目前,多数地方的生态葬仍然处于起步阶段。以山东省为例,全省生态安葬率仅为20%左右。做得比较好的地方像广东省,“十二五”时期,全省有约50万份骨灰采取寄存、花葬、草坪葬、树葬、海葬(不含节地生态型墓位)等方式安置,占遗体火化数的21.5%。生态安葬从文件走向民间还需要很长的路要走。 其实,观念的破除要的是时间。更需要相关部门的引导和法律的兜底。以文明扫墓来说,如今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以济南市为例,和往年相比,手捧鲜花祭奠的市民几乎占到八成。文明祭扫能取得这样的效果,生态安葬的推广也同样有这样的潜力。换句话说,老百姓文明理念的跟进是与时俱进的,关键就看各地方工作是否到位。同样以山东省为例,在山东省内陆城市中,济南市开展生态安葬活动较早,但目前也只有玉函山安息园、山东福寿园和山东金陵文化陵园三处提供生态安葬服务。当生态葬的硬件基础都不到位,生态葬自然不受待见。 生态安葬要想落地生根,就必须要有法律的支撑。 首先,生态安葬如今仍然停留在不受地方重视的层面。比如在生态墓园的数量上,很多县市竟然一个也没有,而就算有的,墓园的选址也十分偏僻,处于犄角旮旯的地位,导致人们对生态安葬的推广仍然满心狐疑——是否推广一段就拉倒了?因此,应该通过法律来明确生态安葬的地位,而不是将生态安葬的推广停留在部门的红头文件上。 其次,生态安葬需要通过法律途径纳入各地政府民生事业的统筹上来。通过法律手段保障各地政府在生态安葬方面的投入,明确生态墓园在土地规划、墓园建设中的法律地位,才能够让公众真正意识到生态安葬的价值和意义。 最后,就是必须通过法律来保障逝者的尊严。生态安葬之所以受一些抵触,有很大的原因就是缺乏对逝者尊严的保障,让公众以为“草率地把逝者的骨灰随便埋一个地方,不留任何痕迹”。通过法律保障生态园纪念设施不受破坏就是重要一环。比如树葬、花葬处制造统一的纪念碑,刻上每一个丧葬者名字等等,保障人们纪念亲人的权利。 总的说来,推广生态葬,光靠理念的引导远远不够,它需要法律来明确死者的安息的权利,也需要法律来保障人们纪念亲人的权利。如此,才能够真正让生态安葬深入人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