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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确保水源地安全
作者:周雁凌 季英德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6 20:35:19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讯 山东省最近以清查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排污企业为重点,排查和整治影响饮用水质安全的违法建设项目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资源开发活动,以确保饮用水安全。

  山东省要求,全省17市彻查影响当地饮用水源安全的隐患,严格执法,彻底取缔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码头、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排放污染物,要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限期拆除;对于超标排放的,必须停产、停业限期整顿,整治不达标的要予以关闭。划定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后新建的项目必须关闭或搬迁,原有的建设项目必须达标排放,并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实行重点案件督办和重点区域检查相结合,集中整治重点河流沿岸的大中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饮用水安全隐患问题。健全和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源环境信息。

  济南市对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拉网检查。目前拆除卧虎山水库周围违法建设项目17处,取缔水库上游小粉坊17家,建成了历城一中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全部回用;锦绣川水库周围取缔违法酒店15家,并在水库周边8个村统一修建了生活垃圾池;狼猫山水库周围取缔违法建筑15处,修建库堤栏网600多米,修建生活垃圾池5处。经监测,目前济南市地表水水质全部达到Ⅲ类标准。潍坊市检查饮用水源地26个,全部达到饮用水标准。临沂市集中饮用水源保护整体情况较好,饮用水源保护地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烟台市对辖区内的河湖沿岸两公里范围内企业进行了排查清理,市辖各县(市)、区均建立完善了饮用水源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并建立了饮用水源监察档案,规范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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