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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让环保越来越“硬”
作者:顾瑞珍 胡锦武  文章来源:新华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6 22:22:5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顾瑞珍 胡锦武)2006年2月7日,是个可以载入中华环保史册的日子。在这一天,环保总局对127个投资总额近4500亿元的重点化工石化类项目进行环境风险排查。此后,对11家布设在江河岸边的问题严重企业实施挂牌督办,对10个投资约290亿元的违反“三同时”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

  这让我们从环保总局的强硬态度里看到了环保的希望。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只重政绩不重环境、一些企业只求效益不顾污染,导致生态环境持续恶化,使沉重的“环境债”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国家环保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全国因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118亿元,占当年GDP的3.05%。

  今年5月,环保总局与山东等7省政府和华能等6家电力企业,签订了“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启动了“十一五”燃煤电厂脱硫工程。

  7月,环保总局又与河北等9个省(区)政府签订了“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环保部门建立的“环境目标责任制”,标志着环保将从“软约束”走向“硬约束”。

  10月,国家环保总局又勒令违反“三同时”(即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投产使用)规定的山东沾化电厂热电联产扩建工程等8个项目停止试生产和限期整改。

  而这些仅仅是近年来环保越来越“硬气”的几次体现。在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今天,人们发现,一向弱势的环保部门正越来越“强硬”起来。

  “中央把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两大约束性指标,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寓意十分深刻。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两大约束性指标,已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要让那些漠视环境法律法规的领导干部付出代价!”面对今年上半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升的状况,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会议上措辞严厉。

  “十五”期间,国家环保总局共依法查处了钢铁、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炼焦、铬盐、皂素等八大行业的环境污染企业7057家,其中取缔3058家,仅钢铁行业就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331万吨/年。

  为遏制污染反弹,不久前国家环保总局又组建了11个地方派出执法监督机构,加强环境执法。有关负责人同时表示,对于随意排污造成严重后果的高污染企业,除了要进行事务性处罚,按照法律法规该罚款的罚款,该取缔、关停的要取缔、关停以外,还要进行挂牌督办,并借助媒体将不讲环境诚信的企业公之于众。

  在构建环保型社会的目标下,声势浩大的环保行动才刚刚开始。国家环保总局正在开展的对“十五”期间审批的2453个建设项目逐一核查结束后,预计更多的违规者将被列入环保“黑名单”。

  针对一些企业托关系、找门子、讲人情,试图逃避环境监管的现象,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也明确表示:“对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与此同时,确立绿色GDP考核评价体系,激励地方政府转变政绩观已势在必行。在一些地方,积极有效的尝试正在进行。目前广东省已出台规定,将排污控制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江西省资溪县则率先在全国实施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将审计结果与干部升迁挂钩。

  “我国将每半年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主要污染物排放单位实行逐级考核,并计划将排污控制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的表态,让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各项制度的完善,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将成为“蓝天碧水”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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