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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基金和中国环保的新契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机电企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5 17:34:1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对于中国,各个温室气体减排交易商要避免进行恶性的价格竞争,更要警惕成为发达国家的减排工具。不能只关注经济利益,而忽略了技术改造和升级。同时,中国应该合理利用这个契机,通过清洁发展机制,同世界银行和发达国家的碳基金进行合作,建立温室气体减排项目,致力于环境保护和技术进步,从而减缓气候变化。 

  碳信用和碳基金,对于我们来说应该算是非常陌生的概念,但在国际市场和环保领域里却是热门的话题。碳信用(carboncredit)和碳基金(carbon trust)是由《京都议定书》2005年2月生效以来产生的环保“工具”,旨在通过温室气体减排量的交易来控制并减少全球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近来它们正在逐渐地进入中国人的视野。 

  近日,世界上最大的工程机械和矿山设备生产厂家Caterpillar有限公司将为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提供60台发电量达120兆瓦特的甲烷动力发电机,该项目将在20年内减少400万吨温室气体排放量。 

  10月27日世界银行原型碳基金(PCF)和社区发展碳基金与中国两家电力公司签署了温室气体减排协议,帮助兴建风电和水电设施,替代煤炭和天然气发电,每年总计可减少约30万吨温室气体的排放。 

  碳信用和碳基金 

  碳信用是和清洁发展机制(CDM)相联系的。清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其部分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机制。一方面,允许发达国家帮助发展中国家建设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应的项目,并用这些项目所产生的低成本的“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CERs)抵消发达国家的部分减排义务。另一方面,针对发展中国家有许多能够减少或避免排放温室气体的项目,但是因为经济效益不好、或者技术不过关、或者市场有风险、或者缺乏资金而无法开展等情况,通过CDM项目合作,发展中国家可以获得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先进技术以及急需的资金。因此,CDM对合作双方是一个“双赢”机制。 

  发达国家及其企业每帮助发展中国家减少一吨二氧化碳排放,就可获等量排放权,如果该国家或公司用不完这些排放权,就可以通过市场进行交易。排放到大气中的每吨碳相当于一个“份额”,即一个碳信用。公司如果没有用完分配给它们的碳信用,可以把剩下的份额卖给需要更多碳信用的企业。 

  为了更好的进行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就出现了专门从事这项交易的基金——碳基金。目前,世界银行是清洁发展机制中温室气体排放权的最大买家。此前世界银行建立了原型碳基金,生物碳基金(BCF),社区发展碳基金,并托管意大利、荷兰、西班牙、丹麦、欧洲投资银行等8个碳基金。世行的第9个基金——伞型碳基金也于2006年8月29日进行首次交易,从中国的两个工业气体排放项目购买可核证的减排量,交易金额为10.2亿美元,为碳基金成立以来的最大交易额。自此,世界银行管理的碳基金总额已超过19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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