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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摘要 |
作者:地区司环境处 文章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19 0:11:12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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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限制开发区域功能定位及发展方向
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禁止非保护性采伐,植树造林,涵养水源,保护野生动物。 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禁止林木采伐,植树造林,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 川滇森林生态及生物多样性功能区在已明确的保护区域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多种珍稀动物基因库。 秦巴生物多样性功能区适度开发水能,减少林木采伐,保护野生物种。 藏东南高原边缘森林生态功能区保护自然生态系统。 新疆阿尔泰山地森林生态功能区禁止非保护性采伐,合理更新林地。 青海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区封育草地,减少载畜量,扩大湿地,涵养水源,防治草原退化,实行生态移民。 新疆塔里木河荒漠生态功能区合理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调整农牧业结构,加强药材开发管理。 新疆阿尔金草原荒漠生态功能区控制放牧和旅游区域范围,防范盗猎,减少人类活动干扰。 藏西北羌塘高原荒漠生态功能区保护荒漠生态系统,防范盗猎,保护野生动物。 东北三江平原湿地生态功能区扩大保护范围,降低农业开发和城市建设强度,改善湿地环境。 苏北沿海湿地生态功能区停止围垦,扩大湿地保护范围,保护鸟类南北迁徙通道。 四川若尔盖高原湿地生态功能区停止开垦,减少过度开发,保持湿地面积,保护珍稀动物。 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加强天然林、湿地和高原野生动植物保护,实行退耕还林还草、牧民定居和生态移民。 川滇干热河谷生态功能区退耕还林、还灌、还草,综合整治,防止水土流失,降低人口密度。 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沙漠化防治区禁止过度开垦、不适当樵采和超载放牧,退牧还草,防治草场退化沙化。 内蒙古科尔沁沙漠化防治区根据沙化程度采取针对性强的治理措施。 内蒙古浑善达克沙漠化防治区采取植物和工程措施,加强综合治理。 毛乌素沙漠化防治区恢复天然植被,防止沙丘活化和沙漠面积扩大。 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流失防治区控制开发强度,以小流域为单元综合治理水土流失,建设淤地坝。 大别山土壤侵蚀防治区实行生态移民,降低人口密度,恢复植被。 桂黔滇等喀斯特石漠化防治区封山育林育草,种草养畜,实行生态移民,改变耕作方式,发展生态产业和优势非农产业。 禁止开发区域的发展方向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域。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规划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禁止开发区域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243个,面积8944万公顷。 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共31处。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共187个,面积927万公顷。 国家森林公园共565个,面积1100万公顷。 国家地质公园共138个,面积48万公顷。 (地区司环境处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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