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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成流动污染源 三峡库区:一年千万吨污物待治理 |
作者:肖波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7 8:42:00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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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减少船舶垃圾5000吨 目前船舶对三峡库区水域的污染主要有四个方面:油污染、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和船舶事故污染。 库区船舶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30余万吨,约为沿岸城市生活污水排放量的4‰。没有经过任何处理的船舶生活污水中含有的大量细菌微生物、生化需养量以及悬浮物严重超标,对库区水体污染相当严重。 此外,船舶事故污染也是悬在库区头顶的一柄剑。近年来,大量满载货油和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在三峡库区航行,每年过葛洲坝的油品和化学品运量各达到100万吨。 胡承兵说,三峡库区船舶污染防治工作越早动手实施,解决问题的成本越低。如果到2009年三峡工程蓄水175米水位时再实施防治工作,不仅花钱更多,而且治理难度大,带来的生态环境损失更是无法预计。 三峡库区船舶污染防治已迈开可喜的一步,去年三峡库区接收船舶垃圾约4000余吨。长江海事局实行了对垃圾接收单位的备案管理,库区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必须编制《船舶垃圾交付方案》,定期交付船舶垃圾。督促总长度为12米及以上船舶悬挂张贴“告示牌”、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和经核定可载客15人及以上的船舶配备《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和《船舶垃圾记录簿》。该局大力推进的一项措施是“行转岸处理”,即在船上配备储存容器存储垃圾,到港口后转垃圾接收站进行处理。目前,三峡库区已建立船舶垃圾接收单位八家,分布在重庆、万州、巫山、奉节、涪陵、巴东、茅坪等港口。 长江海事局规定,对150总吨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船以及主机功率在22KW以上的船舶,均要求安装油水分离设备,船舶自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分离出的污油交岸上接收单位处理。对其它船舶,则实行油污水在船存储转岸处理的措施。对150总吨以上的油轮和400总吨以上的非油轮,长江海事部门督促其配备了《油类记录簿》、《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等防污文书。为接收船舶污油、油污水,在库区组建了船舶油污水、残油接收单位五家,分布在重庆港、长寿港和三峡坝区。 今年前11个月,三峡库区共接收船舶垃圾三万余艘次,接收处理垃圾5000余吨,与去年同期相比船舶垃圾接收处理量增加了11%;接收船舶油污水、残油1500多艘次,接收处理油污水、残油近千吨,与去年同期相比接收处理量增加了15%。 为填补船舶溢油应急处理空白,长江海事局组织了布设围油栏的专题研究,并在恩施石油公司油库码头、三峡总公司三峡油库码头开展了围油栏布设的试点工作,在取得成功后,在库区油码头进行了推广。目前,长江海事局辖区油港、油区及有关单位已配备围油栏2440米,收油机六台套,围油栏配备数量较去年增加了一倍。为应付可能发生的大规模的船舶溢油事故,长江海事局组织编写了《三峡库区重庆段溢油应急计划》和《三峡库区湖北段溢油应急计划》,为下一步建立库区船舶溢油应急体系打下基础。 2004年11月,长江海事局联合交通部环保中心、交通部科学研究院在奉节举办了三峡库区首次大规模船舶溢油应急演习,动用船艇15艘、工作人员百余人,使用了围油栏、收油机、吸油毡、消油剂及应急监测设备等。实战演习检验了应急反应设备在三峡库区的可行性、有效性,锻炼了应急反应队伍,提高了库区的溢油应急反应处理能力。 2005年,在长江航运特别是危险品运输快速增长的情况下,长江海事局所辖重庆界石盘至安徽慈湖河口长江干线以及部分支流,船舶事故数、碰撞数和沉船数同比下降8.3%、13.3%、20.4%,未发生重特大船舶污染事故,船舶污染状况保持了基本稳定。近三年来,长江海事局辖区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船舶“零”排放还有多远 对于三峡库区水域的环境保护,长江海事部门既欣慰又忧虑。欣慰的是,无论是国家还是库区航运企业,都开始重视和关心三峡库区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在2001年至2010年10年内,国家将投入近400亿元防治三峡库区及其上游的水污染,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投资最大的水污染治理工程。但在长670多公里、蓄水量400亿立方米、水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的三峡库区,船舶污染治理工作才刚刚起步,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船舶污染的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广,库区老旧船舶多,港口和船舶环保设施较差,川江上的航运企业普遍经营困难,船舶改造资金缺乏问题比较突出。有关专家核算,一艘600至1000客位的班轮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试验改造费需50万元至100万元,测算全库区船舶生活污水自处理设备改造需三四亿元,急需国家、地方政府、交通部、三峡建设总公司和船方共同努力,多方投入,制定可行的船舶控制措施改造方案。 由于目前内河船舶防污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对那些长期不按规定交付垃圾、污油的船舶,海事机关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部分本应交给接收单位的油污和垃圾被偷排入江,也造成很多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业务量得不到饱和,经济上入不敷出,甚至不得不停止作业,严重影响到了库区船舶污染物接收体系的形成。 据介绍,目前库区虽建设了一些船舶污染接收站,但从数量上来说太少,从接收对象上来说只能接收船舶油污、船舶垃圾,且主要分布在重庆等大、中型港口,大部分中小港口还没有接收点。此外,由于《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取消了海事机关对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审批许可权,致使在船舶污染物接收单位的管理上出现了真空,从而出现了部分接收单位乱开接收证明单或不按规定处理污染物等问题。 胡承兵说,根据国家“谁污染谁负责”的污染治理原则,船舶污染治理投入应由船舶单位承担主要责任,但考虑到船舶单位的承受能力以及船舶污染治理的公益性,应由国家及地方政府给予适当资助。在船舶垃圾污染治理等方面,应由三峡开发总公司从防污资金上给予适当资助。同时,国家应制定专门的库区船舶污染防治办法,对航行在库区的船舶强制落实污染治理措施,比如安装船舶污水治理一体化装置。安装一体化装置以及建设船舶废弃物接受工程和化学危险品船舶洗舱基地,需要资金10多亿元。考虑到水运企业比较艰难,国家应给予50%至70%的支持。 专家认为,三峡库区作为全国船舶防污工作的重点水域,应在国家的支持下加强污染应急能力的建设,分别在重庆、万州、三峡坝区建立污染应急分中心,按照100吨溢油清除能力的标准建设污染应急设备库,尽快配套建设船舶污染监视系统、监测系统、通信系统、污染物控制和清除系统、后勤保障系统等。同时,着眼建立油码头等危险货物码头的污染应急反应体系,在油码头配备围油栏、吸油毡等处理设施,随时防止装卸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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