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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要求所有城镇均开征污水处理费
作者:许跃芝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7 9:17:37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在今天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在“关于当前水环境形势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中谈道:“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工作将继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环境准入,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坚持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加快水污染治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不断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

  周生贤说,要运用市场机制推进污染治理,切实提高污染防治能力。

  所有城镇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提高收费标准,原则上达到每吨污水收费0.8元。2008年年底前,所有自备水源用户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凡收费不到位的地方,当地财政要对运营成本给予补助。落实国家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给予的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单位改制转企,实行特许经营,并强化监管。完善生态补偿政策、机制,开展生态补偿试点。 (许跃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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