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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州采取五项措施 力保“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国家环保总局网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3/20 2:17:34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十五”期间,经过全州上下的共同努力,红河州生产总值在快速、稳步成倍增长的同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除个别指标(二氧化硫)有所增加外,其余排放指标都得到大幅度削减。2006年全州完成生产总值356亿元,比上年增长11.6%;固定资产投资209亿元,比上年增长31.5%;财政总收入90.61亿元,比上年增长13%,地方财政收入31.04亿元,比上年增长16%;农民人均纯收入2210元,比上年增长11.0%。2006年环境统计快报表明,六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与“十五”末基本持平,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有所降低。实现了经济与环境的双赢,有力地促进了全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针对“十一五”期间,全州主要污染物总量基数仍然较大,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艰巨,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的实际,为确保省政府下达红河州“十一五”总量削减目标任务的完成,红河州将采取五项措施,力保“十一五”污染物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1、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州委州政府将制定和出台《红河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推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在实现“减排”任务的同时,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污染物减排指标落到实处。按照省政府与红河州人民政府签订的《红河州“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在3月6日召开的全州环保工作会上,州人民政府与县市人民政府、重点排污企业签订了“减排”目标责任书,将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分解落实到13县市和重点工业企业,并建立排污总量控制奖惩机制。


  3、着力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依靠环保科技投入,有效削减和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三同时、竣工验收、环境监管”,强化排污许可证发证和年检,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从源头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4、制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限期治理规划,筛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削减的重点行业、重点污染企业,落实治理方案和资金,努力完成减排任务。


  5、积极推进开远市国家生态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工作。在园区内推行污染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延伸园区企业产品产业链,使园区发展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通过园区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不断推进排污企业“三废”的有效利用,把排污总量消化在生产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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