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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举行 城市森林建设需要法律保障
作者:记者娄忆波  文章来源:中国环境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5 10:17:25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本报讯 第四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日前在成都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思卿出席论坛并讲话。

  本届中国城市森林论坛以“科学发展·和谐城乡”为主题,研究探讨城市森林与城乡一体化建设、人居环境建设、乡村旅游发展的关系等问题,总结推广城市森林建设的成功模式和经验,促进和谐城市建设。

  会上,许嘉璐强调,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城市森林建设法律法规,将城市森林纳入林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城市森林建设、管理和保护力度,促进城市森林建设的健康发展。

  张思卿指出,要树立生态优先的城市森林建设理念,积极探索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森林城市建设之路。

  本届论坛还公布了国家林业局新修订的《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根据评价指标,国家林业局将对森林覆盖率、森林生态网络、森林健康、森林文化、城乡绿化一体化等达到一定标准的城市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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