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文章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十一五”末保护性耕作面积超过6000万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23 9:45:28  文章录入:ahaoxie  责任编辑:ahaoxie

  农业部近日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保护性耕作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实施保护性耕作开始迈入新时期。意见指出,力争在“十一五”末,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超过6000万亩,达到北方适宜地区耕地面积的6%,实现保护性耕作技术体系基本完善、机具质量基本满足生产要求,实施区域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的目标。

  据悉,保护性耕作是以秸秆覆盖地表、免少耕播种、深松及病虫草害综合控制为主要内容的现代耕作技术体系。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是对传统耕作制度的一场革命。2002年以来,保护性耕作在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绩。

  意见要求各地从增加推广保护性耕作投入,完善保护性耕作技术模式,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保护性耕作机具,推进保护性耕作社会化服务,加强对保护性耕作效果的监测等方面加快建立发展保护性耕作的保障体系。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